城建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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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县政府安排,今年我局承担县人大代表建议件和县政协委员提案6件(其中:主办件7件;协办件9件)的办理任务。为了按要求、高质量办理好建议、提案,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局长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领导办理工作;局领导班子成员协助主要负责人,负责办理工作的总体和阶段性安排,抓好研究、协调和督办;规划股、执法大队、燃气办等各承办股室在分管领导的带领下,安排好具体办理工作计划,认真落实办理工作。局办公室负责建议提案的分办、催办、汇总、报送和协调、服务工作。

二、工作步骤

、结合单位职能及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建议、提案内容,深刻领会建议、提案精神。

2、深入开展实地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材料。

3、召开座谈会或走访代表、委员交换意见。组织建议代表,提案委员举行座谈会或上门走访代表、委员,深入了解建议、提案的背景,代表、委员的诉求,并就建议、提案处理和答复的初步意见与参会人员进行充分沟通交流。

4、起草建议、提案答复函。在调查研究、充分沟通的基础上,起草答复意见,按时报送。

5、进行工作总结。

三、工作要求

、各承办股室对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函,内容要实事求是,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有针对性并逐条答复,文字简练,条理清晰,语气诚恳,由分管领导审签后按统一格式制作答复函。

2、答复函由单位负责人、承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正式函件报送。人大代表建议答复报县人大办份、县政府督查室份、建议代表一人份、单位留存份;提案答复报县政府督查室份、县政协办份,提案委员一人份、单位留存份。

3、各承办股室务于5月25日前将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的建议、提案答复函电子版送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行文报送。

4、局办公室要对办理工作认真总结,并将建议、提案办理情况总结上报县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