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正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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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省纪委十三届三次全会、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现提出20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以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为主线,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深入推进政风警风行风建设,为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全系统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司法部、省司法厅的实施办法,解决好少数干部存在的作风漂浮、铺张浪费、盲目攀比、自律不严等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和调查研究,进一步密切与群众的联系。

(二)严格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相互宴请和安排高消费活动,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继续巩固公务用车和“小金库”专项治理成果。

(三)进一步加强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扎实开展行政效能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少数司法行政干部服务意识不强、服务质量不高、工作“庸、懒、散”等问题,对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行为,要加强教育、严肃批评、督促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责任。推进法律服务行风建设,重点解决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理念不端正、大局意识不强、诚信缺失等问题,进一步健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规范和标准,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四)继续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要进一步转变思路,创新方法,丰富形式,加大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业务范围、工作成效、先进典型等方面的宣传力度。各单位要在报、电视台、手机报等主要媒体开辟专栏,广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取得的新成效、新成果,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社会知晓度和认知度,树立良好形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工作,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合力。各分管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领导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纠风工作网络,严格落实监管职责。

(二)强化督查,严肃追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纠风工作的始终,充分发挥特邀监督员的作用,充分调动各责任部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甚至顶风违纪的人和事,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健全制度,创新发展。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剖析引发问题的原因,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健全完善制度,防止纠而复发。要善于以改革的思路和创新的方法开展纠风工作,破解难题,从源头上铲除不正之风滋生蔓延的土壤,确保纠风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