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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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 由第一公文网 收 集整理7206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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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效地推动xx区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创城工作的积极性,掀起全社会创建、全方位创建的工作热潮,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贯彻“让文明深入人心,让创城造福百姓”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着力营造人人参与、携手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为积极争创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推动城市环境再上新台阶。
二、宣传重点
(一)集中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积极反应,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反映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三)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配合的生动事例。
(四)宣传市民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健康卫生知识、文明礼仪常识和社会公德要求,特别是注重引导广大市民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理解和认清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五)大力宣传全区在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完善保障机制和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方面的部署举措、工作成效等。
(六)加强舆论监督,对城区范围内的各种“脏、乱、差、丑”等问题进行大规模集中曝光,并对曝光后未见整改、行动迟缓、未见明显成效的现象及时进行追踪报道。同时,对整改迅速、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进行回访报道。
三、具体安排
(一)新闻宣传
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报纸、电视、网络同步报道,多个版面、多个频道、多个栏目、多种形式共同发力,系列评论(言论)、系列专访、典型报道等多管齐下,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格局。
开设专栏专题。在《新xx》和《联播日照—xx新闻》继续开设“创建文明城市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集中整治工作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推出系列解读报道、阶段性综述报道。同时,以上媒体结合各自实际,在专栏内开设“曝光台”、“回音壁”、“记者访谈”等相关子栏目,曝光一批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进展慢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报道好重点时政活动。对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区领导创建文明城市包联活动进行重点报道,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3组织评论、言论。《新xx》和《联播日照—xx新闻》栏目至少组织刊发系列评论、言论3篇以上,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
4抓好新媒体联动。中国xx网、xx文明网在首页开设“创建文明城市在行动”专题专栏,转载创城工作的正面稿件。xx发布微信公众号要及时推送关于创城工作积极正面的报道,制作播发一批喜闻乐见的原创微信,形成全媒体联动、舆论全覆盖,切实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5做好对上宣传。在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对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扩大创建文明城市的影响力。
(二)社会宣传
社会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种载体,统筹全区社会宣传资源,使创城工作家喻户晓,广大市民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电子显示屏宣传。政府办公机构、车站、银行、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地要全天候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集中整治工作宣传标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并不得少于播放内容的20%。行管局负责做好区级综合办公大楼电子屏的播出工作;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各学校的电子显示屏的播出工作;卫生计生局负责系统内各单位电子显示屏的播出工作;金融办负责银行系统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经信局负责联通、移动、电信等通讯公司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型商场、超市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文体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宾馆)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沿路、沿街店面电子屏的播出工作。其他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企业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电子显示屏的播出工作。
2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全区范围内的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要不定时滚动播出MV《伤不起》、《最美新xx》和创城标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并不得少于播放内容的20%。住建局负责汾水路口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工商局负责银座商城室外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人社局负责新玛特购物中心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宣传部负责协调其他传媒在xx区域内的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其他区直,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企业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驻地和村居、社区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工作。(相关资料请到xx文明网下载:)
3立牌宣传。区直及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门口要设立醒目的以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主题的宣传立牌。各部门单位摆放两块,版面要求制作大方、整齐、规范,规格为8×2米(长×宽),红底黄字或白字,一律用标宋或黑体印制。各乡镇街道要在驻地和所有小区、村居、社区门口,重要路口、路段设立醒目的集中整治内容的宣传立牌。
4外围宣传牌宣传。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部门单位要在单位外围设计安装2块以上醒目的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主题的宣传牌。各乡镇街道驻地和辖区范围内沿街、居民小区的所有透视墙、墙体及桥护栏均要设立相应的宣传牌。宣传牌的内容要与创建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相结合。
5宣传栏宣传。区直和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宣传栏做好宣传工作,内容突出单位工作规章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守则、环境、安全、治安、健康等专题,要与“四德榜”建设相互映衬。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小区均要设立宣传栏,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民公约、市民文明守则、环境、安全、治安、健康等专题,同时要与“四德榜”建设相互映衬。城市社区楼道内要设立社区楼道便民公告栏,张贴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
6路牌道旗宣传。路牌广告设置要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发布数量要不低于总数的20%。城市主要道路周边,城市主干道设置公益口号道旗,建筑围挡适当增加公益宣传内容,数量设置不低于总量的30%。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区路牌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和“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宣传。住建局要在城区主干道增设公益口号道旗,建筑围挡增加公益宣传等内容。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城市道路交通指示牌(背面)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
7户外公益宣传。对各乡镇街道、巷道、社区、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内设置的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牌进行清理整顿。张贴的户外公益广告如有出现破损、玷污或褪色情况,要及时更新。各区域内禁止使用悬挂横幅、条幅的宣传形式,避免影响市容秩序。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积极开展户外广告督查活动,对发现的不规范广告及时进行清理、更新,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
8区内公共交通宣传。客运站大厅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低于广告总数的30%。公交车、出租车车体广告、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刊载量不低于广告资源总量的30%。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公益广告刊载量不低于广告资源总量的30%。交通局负责抓好车站候车厅、公交站点、公共自行车站点等对外窗口的宣传,张帖文明礼仪提示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创城宣传口号。安排公交车车载电视播出《伤不起》、《最美新xx》和有关标语口号;出租车以飞字形式播出宣传标语。(相关资料请到xx文明网下载)
9移动通讯宣传。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短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和群众举报热线:。群众可拨打热线举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违规畜禽养殖、违规作物种植、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法设置广告、村居社区环境卫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
0发放明白纸宣传。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发放好《一封信》,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切实增强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做好群众工作。舆论宣传组负责起草《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各乡镇街道负责印制并发放到市民;教育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旅游局、食药局、工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公路局、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倡议书》或《一封信》的印制和宣传发放工作。
宣传车宣传。各乡镇街道和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食药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都要组装“宣传车”。宣传车要求统一使用皮卡车,版面及安装由舆论宣传组统一设计,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自行制作安装。宣传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集中宣传期间所有车辆由舆论宣传组统一调度使用。非集中宣传期间由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安排使用。区创城舆论宣传组统一录制相关宣传音频。宣传车要按时上路宣传,做到点面结合全天候无缝隙。舆论宣传组负责录制《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摘要)》和《206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并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有序播放。(相关资料请到xx文明网下载)
2志愿服务宣传。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积极发动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创城社会宣传活动。其中各归口管理单位要组织和协调好相关志愿服务队伍,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规划,按步骤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舆论宣传组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城工作人人知晓,尽快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媒体要按照舆论宣传组的统一安排,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确保稿件在各媒体按时同步推出。
(二)注重效果。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村居社区要对往年制作安装的宣传牌(匾)、宣传栏、公益广告、围挡等宣传设施进行集中排查,对已经损坏拆除的要尽快恢复,对存在破损、玷污或褪色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宣传实效。新闻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针对群众日常生活习惯,从身边人、身边事做起,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指导性。坚持面上报道与深度报道相结合,对广大市民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影响整治工作的典型事例进行深入报道和评论。
(三)严控舆情。要主动引导网上舆情,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要及时回应网民关心的实际问题,及时有效管控网上有害信息,最大限度减少“杂音”“噪音”,防止对集中整治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四)统筹兼顾。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等公益广告宣传,做到合理布局,确保宣传效果。
(五)强化督查。整个活动期间,将按照舆论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村居社区的宣传氛围营造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各包联部门单位要积极指导督促所包联村居社区的氛围营造工作,实行一岗双责。206年度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宣传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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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有效地推动xx区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浓厚氛围,充分调动基层群众参与创城工作的积极性,掀起全社会创建、全方位创建的工作热潮,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全面贯彻“让文明深入人心,让创城造福百姓”的创建理念,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重点,着力营造人人参与、携手共建的良好舆论氛围,为积极争创文明城市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推动城市环境再上新台阶。
二、宣传重点
(一)集中宣传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努力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深入宣传社会各界对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积极反应,及时报道工作动态,反映广大市民关心的热点和难点。
(三)大力宣传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做法、好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宣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支持、配合的生动事例。
(四)宣传市民维护城市环境卫生的权利和义务,宣传健康卫生知识、文明礼仪常识和社会公德要求,特别是注重引导广大市民深刻认识自己的主体地位,理解和认清各自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并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五)大力宣传全区在健全组织领导体制、完善保障机制和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建章立制,推进创城工作常态化方面的部署举措、工作成效等。
(六)加强舆论监督,对城区范围内的各种“脏、乱、差、丑”等问题进行大规模集中曝光,并对曝光后未见整改、行动迟缓、未见明显成效的现象及时进行追踪报道。同时,对整改迅速、措施得力、效果较好的,进行回访报道。
三、具体安排
(一)新闻宣传
新闻宣传工作坚持报纸、电视、网络同步报道,多个版面、多个频道、多个栏目、多种形式共同发力,系列评论(言论)、系列专访、典型报道等多管齐下,形成全方位、多层次、高密度的宣传格局。
开设专栏专题。在《新xx》和《联播日照—xx新闻》继续开设“创建文明城市在行动”专栏,及时报道集中整治工作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工作动态、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推出系列解读报道、阶段性综述报道。同时,以上媒体结合各自实际,在专栏内开设“曝光台”、“回音壁”、“记者访谈”等相关子栏目,曝光一批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进展慢的部门单位、乡镇街道。
2报道好重点时政活动。对区委、区政府召开的重要会议、区领导创建文明城市包联活动进行重点报道,调动全社会参与创建文明城市的积极性。
3组织评论、言论。《新xx》和《联播日照—xx新闻》栏目至少组织刊发系列评论、言论3篇以上,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支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
4抓好新媒体联动。中国xx网、xx文明网在首页开设“创建文明城市在行动”专题专栏,转载创城工作的正面稿件。xx发布微信公众号要及时推送关于创城工作积极正面的报道,制作播发一批喜闻乐见的原创微信,形成全媒体联动、舆论全覆盖,切实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5做好对上宣传。在省、市主要新闻媒体对我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中取得的经验做法进行重点宣传报道,扩大创建文明城市的影响力。
(二)社会宣传
社会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种载体,统筹全区社会宣传资源,使创城工作家喻户晓,广大市民充分理解、积极支持和主动参与,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
电子显示屏宣传。政府办公机构、车站、银行、酒店、宾馆等公共场所和人流密集地要全天候滚动播放创建文明城市集中整治工作宣传标语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并不得少于播放内容的20%。行管局负责做好区级综合办公大楼电子屏的播出工作;教育局负责辖区内各学校的电子显示屏的播出工作;卫生计生局负责系统内各单位电子显示屏的播出工作;金融办负责银行系统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经信局负责联通、移动、电信等通讯公司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商务局负责做好大型商场、超市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文体旅游局负责做好旅游景点、星级酒店(宾馆)电子屏幕的播出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沿路、沿街店面电子屏的播出工作。其他乡镇街道、部门单位、企业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电子显示屏的播出工作。
2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宣传。创建文明城市期间,全区范围内的户外电子屏、楼宇电视要不定时滚动播出MV《伤不起》、《最美新xx》和创城标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等内容,并不得少于播放内容的20%。住建局负责汾水路口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工商局负责银座商城室外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人社局负责新玛特购物中心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宣传部负责协调其他传媒在xx区域内的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宣传。其他区直,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企业负责做好本单位、本系统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做好驻地和村居、社区楼宇电视、电子大屏幕的播出工作。(相关资料请到xx文明网下载:http://ls/)
3立牌宣传。区直及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门口要设立醒目的以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为主题的宣传立牌。各部门单位摆放两块,版面要求制作大方、整齐、规范,规格为8×2米(长×宽),红底黄字或白字,一律用标宋或黑体印制。各乡镇街道要在驻地和所有小区、村居、社区门口,重要路口、路段设立醒目的集中整治内容的宣传立牌。
4外围宣传牌宣传。具有独立办公场所的部门单位要在单位外围设计安装2块以上醒目的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主题的宣传牌。各乡镇街道驻地和辖区范围内沿街、居民小区的所有透视墙、墙体及桥护栏均要设立相应的宣传牌。宣传牌的内容要与创建文明城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讲文明树新风”等宣传相结合。
5宣传栏宣传。区直和国家、省、市驻岚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所属宣传栏做好宣传工作,内容突出单位工作规章制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市民文明守则、环境、安全、治安、健康等专题,要与“四德榜”建设相互映衬。各乡镇街道辖区内所有小区均要设立宣传栏,突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居民公约、市民文明守则、环境、安全、治安、健康等专题,同时要与“四德榜”建设相互映衬。城市社区楼道内要设立社区楼道便民公告栏,张贴相关内容并及时更新。
6路牌道旗宣传。路牌广告设置要加大文明城市创建宣传力度,发布数量要不低于总数的20%。城市主要道路周边,城市主干道设置公益口号道旗,建筑围挡适当增加公益宣传内容,数量设置不低于总量的30%。民政局负责做好城区路牌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加大对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宣传和“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等公益宣传。住建局要在城区主干道增设公益口号道旗,建筑围挡增加公益宣传等内容。交警大队负责做好城市道路交通指示牌(背面)公益广告的宣传工作。
7户外公益宣传。对各乡镇街道、巷道、社区、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内设置的不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广告牌进行清理整顿。张贴的户外公益广告如有出现破损、玷污或褪色情况,要及时更新。各区域内禁止使用悬挂横幅、条幅的宣传形式,避免影响市容秩序。综合行政执法局要积极开展户外广告督查活动,对发现的不规范广告及时进行清理、更新,各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
8区内公共交通宣传。客运站大厅要在显著位置刊载公益广告,刊载量不低于广告总数的30%。公交车、出租车车体广告、车载电视、电子显示屏公益广告刊载量不低于广告资源总量的30%。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公益广告刊载量不低于广告资源总量的30%。交通局负责抓好车站候车厅、公交站点、公共自行车站点等对外窗口的宣传,张帖文明礼仪提示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和创城宣传口号。安排公交车车载电视播出《伤不起》、《最美新xx》和有关标语口号;出租车以飞字形式播出宣传标语。(相关资料请到xx文明网下载http://ls/)
9移动通讯宣传。利用移动、联通、电信短信平台发布宣传信息和群众举报热线:26906、262079。群众可拨打热线举报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乱停乱放、违规畜禽养殖、违规作物种植、占道经营、店外经营、违法设置广告、村居社区环境卫脏乱差等不文明现象。
0发放明白纸宣传。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发放好《一封信》,做到全覆盖无缝隙,切实增强群众对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做好群众工作。舆论宣传组负责起草《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各乡镇街道负责印制并发放到市民;教育局、住建局、交通局、文体旅游局、食药局、工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交警大队、公路局、环保分局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做好相关《倡议书》或《一封信》的印制和宣传发放工作
宣传车宣传。各乡镇街道和住建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工商局、食药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单位都要组装“宣传车”。宣传车要求统一使用皮卡车,版面及安装由舆论宣传组统一设计,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自行制作安装。宣传车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集中宣传期间所有车辆由舆论宣传组统一调度使用。非集中宣传期间由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安排使用。区创城舆论宣传组统一录制相关宣传音频。宣传车要按时上路宣传,做到点面结合全天候无缝隙。舆论宣传组负责录制《日照市城市管理暂行办法(摘要)》和《206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并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有序播放。(相关资料请到xx文明网下载http://ls/)
2志愿服务宣传。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积极发动组织广大志愿者开展创城社会宣传活动。其中各归口管理单位要组织和协调好相关志愿服务队伍,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规划,按步骤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根据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部署,舆论宣传组负责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宣传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实施。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创城工作人人知晓,尽快营造出浓厚的社会氛围。各媒体要按照舆论宣传组的统一安排,拿出重要版面和时段,确保稿件在各媒体按时同步推出。
(二)注重效果。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村居社区要对往年制作安装的宣传牌(匾)、宣传栏、公益广告、围挡等宣传设施进行集中排查,对已经损坏拆除的要尽快恢复,对存在破损、玷污或褪色的要及时修复更新,确保宣传实效。新闻宣传要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针对群众日常生活习惯,从身边人、身边事做起,增强宣传的针对性、指导性。坚持面上报道与深度报道相结合,对广大市民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整治工作进度情况、影响整治工作的典型事例进行深入报道和评论。
(三)严控舆情。要主动引导网上舆情,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要及时回应网民关心的实际问题,及时有效管控网上有害信息,最大限度减少“杂音”“噪音”,防止对集中整治工作造成负面影响。
(四)统筹兼顾。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统筹安排创建文明城市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中国梦”、“突破园区聚力招引”等公益广告宣传,做到合理布局,确保宣传效果。
(五)强化督查。整个活动期间,将按照舆论宣传工作考核评价标准,对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村居社区的宣传氛围营造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督导检查,并进行通报。各包联部门单位要积极指导督促所包联村居社区的氛围营造工作,实行一岗双责。本文 由第一公文网 收 集整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