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局201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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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局207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报告


  207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十九大精神,积极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

  (一)认真组织学习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一是时刻绷紧政治意识这根弦。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坚决杜绝习总书记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的“七个有之”现象,认真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提出的“五个必须”、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提出的“七个决不允许”,对十八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委会、省纪委十届七次全委会和潍坊市纪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严明党的纪律的要求,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四个意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在政治上时刻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做到了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结合“两学一做”、“作风建设年”等,重点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新《党章》、十九大报告等,努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知行合一、重在实践。

  (二)履行组织领导之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文化本职工作摆在同等位置一起部署落实。年初,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共召开了4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会议,及时调整岗位职责,每季度听取次工作汇报。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也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积极调度局机关、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京剧团的党风廉政建设。年初局党组与文化系统各单位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做到了管人与管事相结合、管业务与管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

  (三)履行选人用人之责,防止干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干部监督四项制度规定,按标准和程序选拔任用干部,207年选拔了3名同志任中层副职。健全制度体制和保障措施,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度、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四)履行正风肃纪之责,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督促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项禁令》、《潍坊市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细则》等规定,将党风廉政与党建活动、包村联户等结合起来,收集汇总群众反映的对文化建设的意见建议0余条,班子成员梳理了分管领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提高群众对文化工作的满意度。

  (五)履行源头预防之责,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

  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进行集体学习,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积极组织开展廉政文化活动,东路大鼓传承人新创作编排了廉政曲目《山村清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近期围绕“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依法作为”主题,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近期将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同时,建立健全文化系统各单位包括出勤、财务、用车等内容的机关管理制度,加强权力运行和政务信息公开,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六)履行领导支持之责,协助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积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对文化系统的腐败,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约谈,年内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进行了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科长进行了谈话。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报告制度,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

  (七)履行表率示范之责,自觉廉洁从政

  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从严要求和约束自己,努力在加强自身建设方面作出表率。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干部年度考核等方面如实报告廉政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与领导干部自己同等约束,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坚决纠正,防微杜渐。

  二、存在问题

  从文化系统党风廉政自查的情况看,今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个人廉洁自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需进一步加强改进的问题。

  一是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不够。个别单位、同志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性、必要性缺乏正确的认识,有时工作蜻蜓点水、浮于表面,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工作第一线的时间较少;有的习惯用会议贯彻会议,用讲话落实讲话,用文件落实文件,不注意研究把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思想动态,做有针对性和成效性工作,造成工作主动性的欠缺;有的不想抓,认为业务工作是务实,党风廉政建设是务虚,是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有的不真抓,觉得出力不讨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喊口号或只下文,被动应付了事;有的不会抓,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学习、不了解,对如何抓、怎么抓不思考,将落实责任制与业务工作割裂开来,没有实现党风廉政建设有效推动工作。

  二是政治思想学习主动性不强。主要表现在一些同志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的现象,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文件精神缺乏主动性,忽视对世界观的改造,把学习当作“软任务、额外负担”。在学习内容上存在实用主义倾向,与工作或自身关系密切的,比如干部选拔任用、“三重一大”、个人事项报告、权力清单等方面学得多一些,关系不大的学得少,特别是对新事物、新知识学习还不够透彻,缺乏关于党风廉政方面理论的系统升华。同时,学习形式也较为单一,效果不够好,造成对新时期加强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趋势新动向把握不准确,不能运用先进理论指导开展业务工作。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责任需进一步明确。党组专题研究和讨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时间较少,主要负责同志听取党风廉政建设汇报不够经常。有时班子成员,批评与自我批评还存在一团和气的现象,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批评意见,影响了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岗位职责的严格落实。工作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相互批评怕影响团结、自我批评怕失去权威,不愿深入群众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班子中成员不敢开展有针对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看似一团和气稳定和谐,实则是对工作、对他人的极不负责,是不能坚持党性的体现。

  四是廉政监督制度落实不够扎实。监督考核制度应进一步健全完善,在与工作实际有效结合方面还有继续改进的空间。工作上还不同程度的存在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有的干部职工还存在“随大流”的从众心理,对可能出现的苗头性问题,片面强调社会大环境的客观影响,而没有认真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有些管理还存在“盲区”,制度落实不够严格,随意性大、有制度不执行等还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了干部职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下步,我局将重点围绕解决改进这些问题,以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突破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廉洁自律继续不出任何问题,促进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自觉坚持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做到重大事项集体研究,每周召开次局长办公会,每月召开次局务会,分管纪检工作的负责同志坚持每季度汇报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注意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年内确保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不少于2次,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工作环境。党组书记及党组成员履行好党风廉政“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年内开展4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做到警钟长鸣,筑牢干部思想道德防线。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扬艰苦奋斗优良传统,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小事做起,防微杜渐。

  二是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继续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心系群众,把优良的作风内化于心、外化于形,使文化系统党员干部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上都有一个新的提升。坚持文化惠民理念,扩大群众的参与权与知情权,逐步建立群众文化诉求收集和反馈常态机制,每季度召开次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协调解决他们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促膝交流中把握工作利弊得失,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持续开展“庸懒散浮”专项治理,解决效率低下的问题,扎实推进工作,优化文化服务,进一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解决好文化惠民“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是进一步严肃政治纪律。从理想信念、思想道德和工作作风等方面入手,强化党性锻炼和修养,说老实话、做老实人、干老实事。班子成员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活动,自觉置身党组织的严格管理和其他党员的监督之下。严格执行好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纪律情况,自觉接受组织的监督。严守政治纪律,团结带领班子贯彻中央和上级决策部署,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做到令行禁止。

  四是进一步健全作风机制。强化建章立制,努力构建常态推进制度体系。坚持治本抓源,针对上级要求,结合文化工作实际,落实科学规范、系统完备、长效管用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根据上级关于厉行节约的机关管理规定,完善我局经费管理、差旅、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使用、公务卡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方面的制度。健全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规定,坚持改革和完善资源权、财经权、人事权,从源头上消除腐败问题滋长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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