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联年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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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年度工作总结和204年度工作要点

  203年**市残联围绕**市新型城市化发展“5”政策文件提出的目标任务、00项市重点督办工作、市委常委会203年工作要点和203年市政府重点工作,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7号、省委9号、国办9号、市委0号文件精神,突出重点、整体推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203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完成的主要工作

  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完成“5”政策文件民生工程年度任务。落实“5”政策文件民生工程任务中加强残疾人公共服务7项任务(家庭无障碍改造、建成3个区域性精神综合服务中心、启动**爱心公园建设、启动3项服务设施工程建设、50个社区康复站建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提标扩面),均已完成年度任务。跨年度任务继续推进落实。完成年度00项市重点督办工作。“提高困难残疾人特殊补贴专项补助金标准”为00项市重点督办任务,出台政策文件,203年月起贯彻执行。配套落实《关于执行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穗残联〔203〕67号)。超额完成省0件民生实事具体工作任务。落实省专项督查的民生实事“开展助困扶残”项目中的“居家康复服务”、“居家无障碍环境改造”2项具体工作。截至2月3日,全市接受居家康复服务的残疾人032人(省下达我市年度任务800户),任务指标完成率29%。完成402户肢体残疾人家庭改造工作(省下达给我市的任务为900户),我市改造对象为全体有需求的残疾人,已完成户数远远高于省下达任务指标。视力、听力残疾人居家无障碍全市统一配发无障碍信息终端(手持机),年底加快工作进度完成招投标、机型定制,2月底已发放约3000户,计划204年一季度完成需求全覆盖式发放,共约需发放0500户。荔湾、海珠、天河、从化等区、县级市将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列入政府0件民生实事推进落实。“两个体系”建设先行市工作顺利推进。结合《**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时间表》、“十二五”发展纲要及年度工作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落实简报制度。203年7月,国务院残工委修订印发了新的评估指标体系《“十二五”时期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指导性评估指标》,原评估指标5类4项调整为3类26项,其中客观指标22项、监测指标2项、主观指标2项,我会组织力量对新的评估指标体系进行了研究、分解,组织对照检查和落实。

  2完成市、区两级残联和专门协会换届工作。按照《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组织召开了市、区两级残疾人代表大会和各残疾人专门协会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市区两级残联主席团、执行理事会、各残疾人专门协会领导班子,突出亮点是残疾人干部配备工作取得新进展,天河、黄埔、花都、白云区残联领导班子成员中均配有残疾人,另有4个区、县级市残联机关配备了残疾人干部。5个专门协会的选举中,在市盲人协会、聋人协会试点开展民主选举领导班子,成为全国第一个采取民主选举的地级以上城市。

  3完成残疾人现状调查。自202年8月开始至203年上半年,全市开展残疾人人口基本情况调查,对分布于全市2个区(县级市)、**条街(镇)的2675个村(居)委的27万余户家庭进行了入户调查,203年上半年对登记在册的、本市户籍残疾人进行个人信息的核对、整合,形成数据库,调查的基础数据为全市持证残疾人3万名,登记在册的27万名,为修订、制订相关福利、救助政策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同时,借入户调查契机,分发宣传海报和宣传单张20万份、**市残疾人服务手册2万余册,宣传和宣讲**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和服务项目内容;本次残疾人人口基本情况调查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通过调查发现残疾人、登记残疾人、帮助残疾人,鼓励残疾人办理第二代残疾人证,提高残疾人办证率,对5万余人次进行了健康检查和残疾评测,新办残疾证7千余人次,赢得了残疾群众的好评。

  4完善和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协调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做好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数据衔接、核对工作,定期提供残疾人的低保和医疗救助信息。除继续推进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医疗、养老保险等大社保政策外,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残疾人专项救助政策。落实残疾人专项补助金政策。贯彻执行《关于印发〈**市扩大困难残疾人专项补助金发放对象提高发放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残联〔202〕220号),从203年月日起,提高困难残疾人特殊补贴专项补助金标准,全市低保家庭或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2级重度残疾人的专项补助金标准提至250元/人/月;全市低保家庭的3、4级残疾人和低收入困难家庭的、2、3、4级残疾人以及成年且本人无经济收入的3、4级精神、智力残疾人的专项补助金标准提至50元/人/月。203年全市6万余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申领补助金,22万余名重度残疾人领取重残补助金。203年修订完善、制定实施政策文件5个。①《**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的意见》(穗府办〔203〕号)。②市残联、民政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印发〈**市扶持社会福利企业发展促进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民〔203〕204号)。③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执行广东省残疾人生活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穗残联〔203〕67号)。④市残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