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年度总结及工作要点

``

人事处(外事处)203年工作总结及204年工作要点

203年,我处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处室、单位的有力支持下,认真贯彻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跟中央改革步伐和一系列工作部署,做好系统内各类人事人才工作,努力营造奋发进取、和谐稳定的发展氛围。
  一、203年主要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结合省委及局党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要求,制定我处教育实践活动计划,按时开展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等环节活动。紧紧围绕“四查四治”开展活动,坚决抵制“四风”,根据群众集中反映的问题,即知即改,能立刻改的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和办法,不能立刻整改的及时答复和反馈,建立人事人才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通过不断加强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进局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转变体育发展方式的需要,印发了省体育局党组《关于进一步完善局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努力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为江苏体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实的组织人才保障。
  (三)做好干部日常管理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2名处级干部提任副巡视员相关考察工作。完成0名处级干部提拔使用、4名处级干部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相关考察、测评、任职工作。完成36名处级干部交流轮岗工作。完成名处级干部满58周岁转任非领导职务和顾问相关工作。完成局机关2名军转干部接收和5名科级干部任职工作。争取省委组织部支持,做好厅局级领导5批5人次的国家和省级社团兼职工作。办理名厅级干部和2名处级干部的退休手续。
  申请下达年度人员调配使用计划34名,完成系统内外8名干部调动手续及局系统内外共3名干部赴南京青奥组委会工作借用手续。完成体科所、水上中心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工作,协助南京体院完成20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相关进编手续全部办理完毕。
  (四)扎实推进运动员保障工作。全年审核办理64名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招聘工作,组织87名入队运动员进行文化考试。办理64名试训运动员资格考核、招聘工作。全面完成202年度25位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工作。完成203年度39名运动员退役审核工作,符合组织安置27名(其中留队任教练考核9名),自主择业2名,测算核定自主择业经济补偿金2076万元。审核运动员免试入学及老运动员、教练员关怀基金申报工作。给3位退役世界冠军运动员补发一次性突出贡献津贴共计3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省优秀运动员的保障工作,解决退役优秀运动员后顾之忧,促进我省体育事业科学发展,结合多年来运动员退役工作中的实际困难,我处初步拟定《江苏省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办法》,分别邀请总局人事司运动员保障处、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人,省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省内厅局相关工作负责人,省优秀退役运动员,训练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等,召开座谈会对安置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安置办法相关内容。
  (五)圆满完成相关表彰工作。全系统共有5个集体被省政府表彰为“省先进集体”,4个集体记集体一等功次、50名个人被授予“省劳动模范”称号、78名个人记一等功次,个单位被授予“特别贡献奖”称号。全运会举行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体育总局表彰了一批全国体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我省共有2个集体和2名个人受到表彰。为做好表彰工作,我处及时协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发文,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在全省组织选拔推荐工作。受表彰个人享受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
  (六)积极推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省编办于8月下发了省属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的通知,我处及时召开直属单位人事工作负责人会议,传达部署我省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分类标准和程序,根据各单位上报的分类改革材料,汇总调整并初步申报我局直属单位分类改革方案,其中: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个、划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5个、划入公益二类事业单位4个。目前相关材料已全部报省编办进行审核批复。
  (七)继续做好专业人才服务工作。经国家体育总局评审通过,我省6名教练员具备国家级教练员任职资格。其他系列人具备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推荐许学宁、盛蕾为我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王志杰、张军升入省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对象,增选薛刚、徐洁、王芳、刘永为第四期“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培养对象。审核局系统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技术等级考核申报材料。组织教练员职称外语和信息化素质培训及考核工作,分别有89人和73人参加考试。
  (八)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外事工作纪律,做好局系统对外交流、涉外活动和出访任务。全年办理08批次、383人次的出国(境)政审及48人次的出国(境)备案手续。共完成国家体育总局组团任务报批60批223人次;随国家有关部委或我省相关部门出访6批4人次;承办省体育局自组团队出访报批37批428人次、赴台湾交流团组报批5批6人次;另外还为名外籍教练员办理外国专家证延期。
  (九)扎实推进局系统安全保卫和对口扶贫工作。召开局系统年度安全保卫工作会议,积极联系省公安厅,指导配合全国田径锦标赛、中超足球南京赛区、贝克汉姆二次中国行、莫斯科中央陆军队中俄国际足球邀请赛、环太湖公路自行车赛等比赛的安全保卫工作。全年安排扶贫经费62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点的建设标准化厂房、村部改造等;4月,分管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前往帮扶点调研,全面检查帮扶工作成果。
  (十)按规定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晋升和机关事业单位公积金、房贴调整等工作。积极联系兄弟省市体育局、相关单位进行调研,收集测算基础数据,及时与省财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工作负责人沟通,指导各直属事业单位及省优秀运动队制定公平合理的绩效工作实施方案。完成202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人事年报统计工作和伦敦奥运会奖金分配、兑现工作。完成202年度考核工作,其中6人记三等功、242人受嘉奖。联系各市体育局、相关事业单位厘清核实983-2002年间通过因公致残评定为相应等级的人员信息,汇总相应提高的待遇金额,向省财政厅申请该项经费,为落实兑现伤残人员待遇做好基础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的细致度、计划性仍需进一步加强,忙具体事务多,抓突击性、阶段性工作多,在落实推进上有时显得滞后,全处浓厚的学习氛围还有待进一步营造和形成。
  (二)对新时期体育人才人事工作的政策性、导向性研究不够深入透彻,创新型思维不够清晰,缺乏从宏观角度分析、破解工作难题的冷思考和应对能力。
  (三)与机关处室、直属单位以及市县体育局的联系沟通不够紧密,没有树立可亲可近的和善形象,没有把人事处打造成真正的干部之家、党员之家。
  三、204年工作要点
  203年,人事处(外事处)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围绕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全面深化改革的目标,以强化教育培训、重点提升处级干部能力素质为主线,以深化解决运动员保障难点问题、着力完善我省优秀运动员保障体系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才人事工作的组织保障作用,为加快推进体育强省建设作出积极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抓好局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鼓励岗位成才,加大对处以下年轻干部、运动队管理干部的培训力度,倡导年轻干部学习适合自身发展的专业技术知识,考取相应的技术职称资格,使局系统内各类人才不断涌现,壮大现有人才队伍“让人人有成长成才、脱颖而出的渠道,让各类人才都有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
  (二)做好机构及职能调整工作。对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的机构设置及职能进行重新梳理和整合,对体育行业的资源进行重新分配和组合,按照“转职能、放权限、调职责、调机构”的要求,切实转变和规范体育部门职能,提高公共体育服务力。
  (三)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拓宽培训思路,创新培训模式,研究制定教育培训管理办法,分2—3期完成系统内处级干部、年轻干部以及人事管理干部的轮训工作。
  (四)进一步推进省优秀运动队运动员保障工作。出台我省退役运动员组织安置办法,从制度上保障我省运动员的退役安置途径,解决运动员的后顾之忧。
  (五)规范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根据省编办对于我局直属单位分类方案审核批复的情况,结合各直属单位实际工作情况,指导各直属单位顺利完成分类改革的后续工作。规范编外聘用人员的使用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编外聘用人员的合法权益,出台系统内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六)规范直属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全面执行运动员绩效工资。运动员绩效工资已初步完成方案制定、标准测算等工作,正在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协调方案的可行性,争取明年一季度内完成兑现工作。
  (七)加强与兄弟省市的沟通与调研。在干部队伍建设、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运动员绩效工资政策等工作方面,开展全面深入的调研,横向了解相关工作的开展情况,为江苏人事人才保障工作的提供有利支持。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配合各处室各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编辑:琛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