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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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年度司法行政年终工作总结

206年,**县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以服务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为己任、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充分发挥法制教育、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扎实工作、拼搏进取,为维护全县社会安宁、政治稳定、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平稳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我们的工作特点是:

一、抓排查、保稳定

矛盾纠纷是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为了牢筑维护的第一道防线,我们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的优势。一是强化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构建大化解工作格局。近年来,我局充分运用人民调解“234”工作模式,即“一个中心”(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二个平台”(固定调解平台和流动调解平台),“三套机制”(以奖代补、目标管理考核、责任追究机制),“四级调解网络”(县、乡镇、村、组),进一步优化相互协调、无缝衔接的“三调联动”机制,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由“单兵作战”转变为“整体作战”,努力做到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调解人员,让党和政府、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行政无处不在。二是积极开展“三调联动解纠纷,防控风险促发展”专项调解活动。我们根据省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活动实施方案,做到对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对象和重点时段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心中有数,不留漏洞、不留死角,地毯式排查,对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我们组织精兵强将,领导挂帅,“三调联动”,强攻妙解,妥善处置,化为无形。如**镇**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东山乡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赔偿纠纷等。据统计,-0月份共排查了矛盾纠纷2466起,化解242起,成功率达984%,防止民转刑20件,防止群体性上访38起,防止群体性械斗8起。三是推广矛盾化解新机制,提高调解效率。为了充分调动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205年我局就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205号)下发了《**县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发放管理办法》的文件,继续推行“以奖代补”工作机制,鼓励他们勇于担责不怕误工,现共办理22起,发放补助950元,同时,我县全面实行县、乡、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三级例会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力争在第一时间内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县际边界联防卓有成效。我县与边界县会同、靖州、通道、洞口等县相继签订了边界联防协议,由于我们的联防措施到位,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过一起边界纠纷。

二、抓宣传、重实效

今年是“七五”普法启动之年,我们创新法治工作机制,强化普法效果,形式多样、亮点突出。一是利用市(村)民法制学校普法。我县共有市(村)民法治学校374所(并村前),每所法制学校上课6堂以上,群众受教育面达0万余人次,法制学校已成为我县法制宣传的重要阵地;二是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3月份,我局分别在“三八”妇女节、“3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公证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力量,在县城**广场设摊摆点,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共解答咨询468人次,发放资料5000余份。5月份是农村法制宣传月,我局结合综治民调工作,分成6个小组,巡回到各乡镇开展法制宣传、发放普法资料、解答群众咨询,效果良好;三是多媒体普法有形有声。我局在县电视台开设了普法讲坛,由各执法部门负责人宣讲自己所执行的法律法规,或由律师以案说法,或以其他形式普法,内容丰富、讲解透彻,现以成为我县电视最受欢迎的节目之一;四是校园法制教育有成效。今年,我们对青少年普法尤为重视,将县青少年活动中心建设成为我县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并与县教育局一起为全县45所学校配齐配强了一名法制副校长,要求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到学校讲授法制教育课两堂以上。我们还按照上级部门的部署,在全县青少年开展“法治文化进校园、心理教育进课堂、关爱帮教润心灵”主题活动,活动丰富多彩、寓教于乐,力争使每个学生成长为一个“学法、知法、护法”的好公民;五是固定法治宣传阵地生机勃勃。如我县的“法治宣传百里长廊”、“法治普法**大道”、“法治宣传**广场”、“法治宣传工业园区”法治文化元素昭然在目,让人们在休闲散步中,沉浸在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中,受益匪浅。六是全县干部踊跃参加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活动。全县共计7429人,参考率达00%,合格率达996%,极大地提高了我县广大干部遵纪守法、依法行政的法治意识。七是落实了“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度。为明确普法责任,我县7月份就以县两办名义下发了**办发【206】2号《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的文件,县委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考评细则,加强了我县执法部门的责任意识。因此,我县普法构建了“立体化、全时空、多元化、广覆盖”的高效模式;八是法制创建工作重点突出。我县开展了综合治理、阳光执法、交通整治、“利剑行动”等各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了“示范窗口”建设活动,各行政事业单位、村(社区)均聘请了法律顾问,将我县各行各业都纳入了法治轨道。

三、抓监控、防脱管

社区矫正工作和刑释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是司法行政维护的重头戏。截止0月24日,全县共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497人,累计解除369人,在册列管28人,(其中缓刑08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7人)。共进行社会调查评估56起,向委托机关出具评估意见书56份,委托机关采信率达95%以上,先后组织集中教育430人次,公益劳动389人次。刑释人员共04人,帮教率00%,安置率00%,有效维护了社会的安全稳定。一是大力构建无缝衔接工作机制。我们实行社会调查评估、接收、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各个环节一条龙工作方式,努力做到不漏管、不脱管、底子清、情况明;二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专项活动。根据省厅统一部置,我们制定了方案,组织了力量,加强了领导,从4月到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全面开展社区矫正“防脱管”专项活动。对矫正对象实行定位跟踪,严防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并狠抓“两类”人员的心理矫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谈心教育,不断提升矫正质量,在生活、生产上给予大力帮助,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如我局武阳司法所对武阳镇大溪村李某的矫正,工作人员一方面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鼓励他重新振作,消除自卑感,另一方面为他到政府、到村里给他争取困难救助金,还让他参加水稻制种合作社,使他真正懂得了只有懂法、守法才能获得幸福,家庭才能富裕;三是建立两类人员教育基地。我们在县光荣院建立了个社区服刑人员劳动教育基地,多次组织矫正对象,进行公益性劳动。对于刑释人员,我们将县佰龙板业有限公司作为安置基地,并结合自营性安置、协调性安置等方式,促使他们安心生活、安心生产,从而良好起到了预防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

四、抓服务、促发展

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一项重要职能。今年我们在法律援助工作、公证工作、律师管理上狠下功夫。一是搭建法律援助受理新机制。为了稳步推进法律援助工作,今年,我们继续深化“法律苍生,与您同行”专项活动,为广大困难群众和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服务,还组织开展“38”妇女节维权宣传、“助残日”维权宣传等专题活动。还建立健全了法援案件受理网络,除法援中心、各律师事务所、基层司法所受理外,各乡镇、各村委会建立了法律援助站,并在县公安看守所、县法院还设立了法律援助点,并开通“如法”网,在网上受理,法援案件实行多头受理,并努力降低法援案件受理门槛。全年共受理90件,办结35件,其中农民工维权案件69件、妇女维权案件67件、老年人维权案件42件、刑事案件28起。二是搭建公证工作为我县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服务的桥梁。今年我们加强公证宣传力度,在《公证法》颁布纪念日,组织公证人员在**广场设摊摆点,解答群众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同时积极“开拓证源,找来下锅”,为我县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如为我县大汉开发区、武靖高速公路办理证据保全或提存公证。全年共办理各类公证234件,其中经济合同公证9件,民事公证66件,涉外40件,涉港、澳、台9件;三是搭建律师为社会经济健康发展的服务市场。我局始终把握经济发展这条大动脉,积极为律师拓宽法律服务市场,为县委、县政府当好法律顾问,并积极推动“一单位一法律顾问”、“一(村)居法律顾问”制度,现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都聘请了法律顾问,每个注册执业律师均担任三个村委会(居)法律顾问,同时积极引导律师向非诉讼领域、公益性社会服务方面拓展业务。我县有4个律师事务所,20名注册律师,共代理民事案件26起,刑事辩护85起,行政诉讼3件,法律援助84件;四是搭建“法润三湘”志愿者法律服务平台。今年我县共有78名志愿者参加“法润三湘”活动,他们来自于司法局机关的干部、乡镇司法员、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员和退休懂法的老干部,我局拿出活动经费2万元,开展了两场声势浩大的活动,深受群众欢迎,社会效果良好。

五、抓教育、强素质

一个单位,想要争先创优,就必须要有一支精诚团结、奋发向上、作风过硬的队伍,为此,我们励精图治,始终严格管理队伍放在首位,通过定制度、抓学习、严教育、勤走访,达到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一是用严格的制度管理队伍。今年,我们在往年的基础上,又健全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周一例会、周五学习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会活动制度》等,局领导们率先垂范,同志们严格遵守,全局上下形成了用制度来衡量自己的行为的良好风尚;二是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今年我们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精神,在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专项教育活动,还“纠‘四风’、治陋习”、“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为了扎实开展好这些活动,我们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专人抓落实,大家学党章、抄党章,学习近平同志的系列讲话,开展大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活动,用党的理论、方针、政要来更新、充实自己的头脑,使每一个党员的思想境界得到了全面提升;三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活动。为了提高服务精准效能,我们狠抓业务培训,除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业务培训外,还在上、下半年举行了两期人民调解和社区矫正工作业务知识培训,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和业务能力素质,并经常组织干部职工到周边县学习他人的先进管理、先进工作经验,不断的创新工作方法,构建高素质服务团队;四深入基础“大走访”,树立司法行政新形象。今年,我们上下半年开展了两次“三联三送五促进”大走访活动和“党员责任区”联系活动,分组分片,走村串户,听取群众反映,为他们解疑释惑,力所能及的为群众办实事。据统计,我们共走访686户,收集建议47条,为群众办实事3件,我局还驻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每年拿出5万元的工作经费,副主任科员以上的干部每人拿出2至6千元的工资为贫困村、贫困户改善基础设施和进行产业扶植,都取得了良好效果,构建了与群众联系的新桥梁,实现了“零距离”服务群众,既改善了党群、干群关系,又了解了社情、民情和群众的心声愿望,为我局的“民调”工作排位提升起到了推进作用。

六、抓亮点、出成效

206年度我局亮点突出,成绩显著:一是**县法治文化广场生机勃勃。**县自建成**至**省道S22农村法治宣传百里长廊和县城**大道法治一条街外,今年又建成了一个法治文化广场,其法治文化元素非常浓厚,昭然在目。

法治文化广场座落在县城中心**广场上,占地约4亩左右,建有6个宣传栏,4个宣传台橙,一个电子屏幕,广场的路灯上也悬挂了宣传牌。宣传栏中张贴着与人们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台橙刊登着我县近期主要工作动态和工作目的,悬挂的宣传牌是通俗易懂的劝世俚语,朗朗上口,电子屏幕滚动着我国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市民在休闲散步中,国家的法律、法规,党和国家的政策方针,不自觉的映入眼帘,记在心头。法治文化广场还经常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如组织各执法部门摆摊设点,宣传相关法律法规,解答群众咨询,免费发放法律资料;组织法治文艺演出,节目有相声、小品、话剧等,内容精彩丰富、形式灵活多样,使法治宣传寓教于乐,深受广大市民欢迎;二是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206年以来,**县狠抓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落实,以构建普法联动机制为切入点,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目标管理,通过县委办、县政府办出台《关于在全县各级国家机关中实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办发[206]2号)文件,理清各部门的责任与分工,建立健全了一套坚强有力、行之有效、上下协调、运转灵活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实现“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常态化,努力做到有重点、有量化,项目化管理、绩效化推进,有效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由自发到自觉、由零散到系统的跨越,通过及时制定《全县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考评办法》,定部门、定领导、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明确责任单位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了“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评比表彰制度和奖罚措施,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综治考核(占30分)和绩效考核(占20分)内容,变“谁执法谁普法”由“软指标”为“硬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普法出发点,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执法引领普法,通过狠抓市(村)民法制学校建设,给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提供便民平台,通过加强各单位法治文化队伍建设,提高了各单位执法普法水平,引导各单位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结合身边具体事例宣传普法,增强普法效;以打造立体式普法平台为着力点,强化“谁执法谁普法”的法治文化建设融合,通过采取政府搭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参与的形式,在县城**路建成法治大道,在县城**广场建成法治文化广场,在满顶界公园、体育馆等0个人口集中的公共休闲场所设置普法宣传牌,在省道S22**至**段沿线建设农村法治宣传百里长廊,打造与时俱进的法治宣传平台。我县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立足“健全机制、创新形式、注重实效”上作足文章,实现了普法由“主管部门独唱式普法”向“全社会合唱式普法”转变,真正促进大普法格局的形成。到目前,全县48个责任单位开展大型集中法制宣40多场次,发放各种法制宣传材料30万余份,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8600多人次,广泛营造了浓郁的普法氛围,不断提升了**县人民法律素质,开创了普法工作的新局面;三是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有效掌握刑人员日常监管情况,**县司法局创新管理方式,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及《**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制定了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情况统计表,对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情况实行月报制。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管情况统计表内容包括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考核打分、奖惩、报到、思想汇报、教育学习、社区服务、走访、谈心及手机定位管理等日常监管情况。乡镇司法所每月28日前根据情况表内容如实上报辖区内每一名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监管情况。矫正股根据报表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督查,以此来督促司法所社区矫正各项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安全监管,严防他们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