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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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调研报告

204年起,xx省法院全面开展“一乡(镇)一法庭”工作,xx县人民法院通过科学定位人民法庭职能,注重配齐法庭人员,就近向群众提供立案、法律咨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服务,打通了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长期以来,xx法院坚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不断推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巩固“一乡(镇)一庭”工作成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工作优势,不断实化乡镇法庭职能和功效,收效显著。经过不懈努力,xx县x个乡镇中,除4个乡镇设有中心法庭外,其他2个乡镇也全部成立法庭,每个法庭由一名人民陪审员驻庭接待咨询、进行诉前调解、化解纠纷。今年以来,xx法院更是不断深化“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仅5月25日—月30日,2个法庭及一乡一法庭工作组即调解案件735件,调解成功案件x件(其中司法确认案件x件),调解失败转立案案件x件,尚在调解中的案件x件,调解成功率达x%。但我们也发现“一乡(镇)一法庭”工作中还存在许多问题亟需解决。笔者经过半年时间的调研,现将调研成果制作报告,希望对“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及诉前调解工作有所助益。

一、xx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注重发挥合力,在内外联动上作文章

、领导重视,精心部署。在省法院召开会议后,我院党组立即对分工进行调整,将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调整至诉讼服务中心负责,由最年轻的党组成员任诉讼服务中心主任。同时将基层工作经验非常丰富的法庭庭长调整至诉讼服务中心,并配备2名法官助理,专司“一乡(镇)一法庭工作”。

2、成立组织,加强培训。5月末,xx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设立“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小组,由名员额法官任组长,2名法官助理协助,对全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进行统一管理和协调,除对各法庭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培训、专题培训和日常业务指导外,还对调解成功案件进行司法确认。此外,将调解能力较弱的人民陪审员调整至诉讼服务中心“进修”一段时间,由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助理及人民陪审员对其进行“传、帮、带”;将案件较少的法庭的人民陪审员每周调整至案件较多的乡镇法庭工作—2天;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不断提高独立调解案件能力。

&bsp;3、内外联动,形成合力。208年5月0日,xx县“一乡(镇)一法庭”工作推进会在xx法院召开。县委常委、xx委书记、县司法局局长、各乡镇xx书记、司法所所长、驻庭人民陪审员、乡镇工作人员、中心法庭庭长、诉讼服务中心全体人员共03人参加会议。县委高度重视,司法局、各乡镇大力支持,xx法院全力推进,为今后“一乡(镇)一法庭”和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和目标。

(二)注重人员质量,在选人用人上下功夫

、克服困难,提高标准。由于人民陪审员工作繁杂,不仅要负责所在乡镇涉法涉诉及其他纠纷接待、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还要完成自行登记案件、法院指派案件的诉前调解和处理,协助中心法庭及院内各业务庭进行送达、现场勘验、诉讼调解等临时性工作。面对基层群众调解案件、化解纠纷,需要非常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来做,因此选人用人比较困难。我院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经过认真筛选,在今年4月份,终于将一批乐于奉献、认真负责的人民陪审员选拔至2个乡镇法庭,这为法庭工作的快速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还与所在乡镇领导协调,由乡镇派一名年轻工作人员协助人民陪审员进行电脑操作,乡镇法庭工作得以全面落实。

2、推出典型,提档升级。在2个法庭中,汤头沟法庭和唐三营法庭的成绩非常突出,两名人民陪审员均为该镇原副书记。唐三营镇人民法庭陪审员金国瑞同志,非常善于总结,在任陪审员的几年工作中,他调解了许多涉征地拆迁、相邻关系、家事纠纷、损害赔偿等案件,特别是对于群体性的涉土地征收信访案件,更有独到的见解和调处方法,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自204年7月任唐三营镇法庭陪审员以来,通过一年多的时间,将唐三营镇原来长达5—8年的信访案件,全部处理完毕,他调处的案件也由每年一二百件降低到每年六七十件。他还结合原来乡镇工作经验,编写了《解决农民诉求20要》、《庭前案事调解实录》两部书籍。205年,我院组织全县各乡镇xx书记、司法所长以及全体人民陪审员在唐三营法庭召开观摩推进会,以此促进各乡镇法庭和民调组织的调解工作。今年,我院还将金国瑞同志编写的两部书整编印刷,作为教材分发至各法庭,相信会对法庭工作起到很好的指导和推进作用。

汤头沟法庭人民陪审员张文海同志,基层工作经验非常丰富,在人民陪审员岗位上默默奉献、任劳任怨,今年—0月份,已调解案件52件。他所在的汤头沟镇共有3个行政村,是xx县的行政村大户,各村的矛盾纠纷都较多,特别是涉及土地纠纷、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的案件,更是重中之重。张文海同志工作认真负责,从不放过任何细节,208年上半年,汤头沟法庭辖区的一个村民李老太太找到法庭,称她家的承包地被邻居挤没了,多年找相关部门没有结果,要求解决。李老太太所在的村民组共计40户左右人,为了弄清楚她的土地被谁挤占了,张文海通知村干部让全组村民当天下午全部到该地块,又联系了土地所和司法所协助他到涉案地块,一户一户的丈量,两个小时的测量,终于将李老太太的地找了回来。李老太太感激万分,拉着张文海的手不断的感谢:“张庭长,谢谢你啊,这几年我都没找回来的地,让你半天就给找回来了。”

今年,金国瑞和张文海二位同志是我们推出的优秀人民陪审员,希望通过典型人物的事例,提升所有人民陪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此促进“一乡(镇)一法庭”工作长足进步。

(三)注重创新措施,在行为规范上促专业

、制定制度,规范行为。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及时制定《一乡(镇)一法庭工作要求》、《人民陪审员履职要求》,对各法庭及人民陪审员日常工作中的工作态度、行为举止、工作纪律等都提出了严格要求。同时,还建立“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群,工作中需要沟通、解决的问题全部在工作群中解决。由于管理到位,群众反映良好,绝大部分陪审员都能自觉遵守制度、认真工作。今年以来,2个法庭共计接待来访00余人次,除县法院分派案件外,自行调处案件58件,调解成功并在外网云调解系统内登记的9件,调解成功率5759%。

2、创新举措,落实身份。一直以来,“一乡(镇)一法庭”的人民陪审员没有人民调解员的身份,不能在调解协议上直接署名。在出具调解协议时,只能出具各司法所人民调解员姓名,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为此,5月末,我院诉讼服务中心与县司法局协商,将2个法庭的驻庭人民陪审员由司法局全部聘为人民调解员,2名人民陪审员可以直接在人民调解协议上署名,这一措施的落实,使得陪审员不仅增加了职业责任感,更增加了尊荣感和成就感。

3、制作范本,简化程序。诉讼服务中心在对诉前调解案件所需要的文书均制作了范本,规范和简化司法确认程序,保证当事人只到法庭一次,解决全部问题。为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减轻执行工作压力,使问题真正解决在诉前,制作范,在司法确认裁定书尾部,在原有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调解协议的约定自觉履行义务。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后面,加上一句话“且被执行方当事人在执行程序中除交纳执行费外,还应交纳案件受理费***元”。虽然仅是一句话,但却大量减少诉前调解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也避免不守诚信一方用诉前调解规避诉讼费负担。该措施效果良好,到目前为止,诉前调解确认的案件全部没有进入执行程序。

(四)注重扬长避短,在网络办公上加力度

长期以来,“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平台与诉调对接系统不能兼容,形同虚设,“热点”根本无法连接等问题一直困扰法庭工作,今年5月份,我院积极与联通公司洽商,投资建设互联网办公专线,2个法庭全部使用互联网的云调解系统办案,真正实现了网上办案。月份,经过省法院调试,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平台已经能够与诉调对接系统兼容,我院立即与联通公司联系,并进行施工,在208年2月5日前,xx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平台在2个法庭全部建完投入使用,至此,我院数字法院系统、诉调对接系统、一乡一法庭工作平台真正实现兼容,网络办公将常态化。

二、xx法院“一乡(镇)一法庭”工作面临的问题及困难

&bsp;(一)部分人民陪审员素养、敬业精神有待再提高。在几次培训及工作检查中,我们均发现,极少部分新任陪审员,年老的日常法律知识十分欠缺、年轻的社会经验不足,调解案件时很难说服当事人;有的工作积极性不高,检查中发现旷工、脱岗在极少数人民陪审员身上时常出现,由于法庭有时无人职守,导致当事人仍然要到其他乡镇法庭请求解决。个别陪审员不注重言谈仪表,不注重法庭卫生,没有把法庭的工作放在心上,只把人民陪审员的补助当作一种额外收入。我们在检查中已通报批评,并报政治处备案,由政治处决定是否扣除当月部分绩效工资;对于一年来工作不积极、无实绩的人民陪审员,我们将提出建议,在年底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二)法庭办公场所仍无法保障。2个法庭办公场所绝大部分是由乡、镇政府提供,而乡镇政府原有办公用房就不足,加上今年下半年,各乡镇政府增编,大的乡镇增加20多人,小的乡镇也增加0人左右。冬季防火,森林消防扑火队也需要在乡镇住宿,乡镇政府用房十分紧张,导致部分法庭办公室、调解室被挤占,有的变成了乡镇工作人员的办公室、扑火队的宿舍,有的被司法所变成了“矫正室”。大部分法庭两个办公用房变为一间。有的甚至只能和司法所合署办公,成了司法所、法庭共用一间办公室。

(三)人民陪审员补助过低。几年来,我院对一乡一法庭工作投入近百万元。由于县政府财力有限,对驻庭的陪审员每月只能发放办案补助500元,陪审员到各村办案,有的与司法所合用司法所车辆,有的开自己私家车、骑摩托车等,私家车、摩托车加油现在仍然由陪审员自己解决;对乡镇配合工作人员每月只是象征性的发放补助80元到280元不等。补助过低,仅靠人民陪审员的一腔热情工作,根本不是长久之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工作量十分不均衡。各乡镇法庭由于区域面积、人口数量不等,发案率也极不相同,各乡镇对一乡镇一法庭的需求不同、对法庭工作支持力度也不相同,造成各个法庭之间的工作量十分不均衡。有的法庭近五个月以来调处案件不足十件,有的法庭调处纠纷达到上百件,造成同是人民陪审员,同样的补助金额,多劳却并未多得。久而久之,可能会挫伤工作积极性。同时,对于五六千口人的小乡镇来说,面积小,纠纷少,设置法庭也并非必须之举,就连个别乡镇领导也认为乡镇纠纷他们自己就能解决,没有必要设置法庭。

(五)网络衔接不畅。半年来,“一乡(镇)一法庭”工作平台虚设,与诉调对接系统、数字法院系统均不能兼容,没有存在的意义。所有的法庭工作,都使用的是xx网的诉调对接系统和互联网的云调解系统,但这两个系统也不能兼容,存在重复劳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办案效率。案件通过内网分派给各乡镇法庭,陪审员只能通过外网在云调解系统办案,由于大部分陪审员现在还不会网上办案,制作的人民调解协议只能通过微信发给诉讼服务中心的法官和法官助理,由法官和助理提出修改意见后再由当事人和调解人员签字。

(六)法官及法官助理下乡工作量增大。现阶段,对于达成协议需要司法确认的案件,仍然由法官或者助理到各法庭进行司法确认,出具裁定书,浪费了大量在途时间。

三、对继续开展“一乡(镇)一法庭”工作的建议及工作安排

(一)以乡镇为单位,对全县人民调解员进行培训。我们将抽调优秀人民陪审员、部分法官助理、法官对25个乡镇所有人民调解员进行政治理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礼仪培训,提高基层人民调解员职业操守、道德修养,调解技能。通过扩大培训对象,将全县各乡镇人民调解员发展为法庭调解队伍,配合法庭进行诉前调解工作,在此基础上,首先实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有效配合、衔接。同时,我们还将与负有行政调解职能的部门相互联系,相互配合,让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互相配合,逐步真正实现三位一体大调解。

(二)努力实现人民陪审员执业公平。我们拟向县政府争取专项资金,对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根据工作量大小实行差别补助,对成绩突出的予以物质奖励。或者,将案件较少的乡镇的人民陪审员定期调整至案件多的乡镇法庭或诉讼服务中心工作,让他们在工作中学习,积累经验,在提高这些人民陪审员独立调处案件能力的同时,尽可能实现人民陪审员工作量均衡。

(三)健全人民陪审员退出机制。对于人民陪审员继续进行动态管理,对敬业精神差、工作不负责任、对人民群众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的人民陪审员,考核时将一票否决,实行退出机制,报请县人大常委会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同时,选任优秀人才进入人民陪审员队伍。

(四)将2个法庭分片区管理。将2个法庭划分为4个片区,每个片区管理5—6个乡镇法庭,由4名法官助理分别负责各片区法庭管理、外联、业务指导、培训、司法确认等工作,并担任所管理片区几个法庭的庭长。由4名法官助理与分管法庭所在乡镇领导随时联系沟通,争取各乡镇对法庭办公用房、用品等多方位支持。

(五)民商事案件大幅度向诉前调解分流。209年,我们将对第三人异议之诉、执行异议之诉、确认之诉、标的在50万元以上的案件、起诉时被告即下落不明的案件等确实不适于诉前调解的案件以外的全部民商事案件,全部纳入诉前调解程序,分流至各法庭,由驻庭人民陪审员及其各行政村的人民调解员共同进行调解,充分发挥“一乡(镇)一法庭”功能,让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加在司法确认力度,对于不能当即履行或撤诉的案件,均进行司法确认,使权利人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与通过诉讼解决同样的保障。

(六)将2个法庭的人民陪审员全部纳入Cll平台。让各法庭人民陪审员用该平台与法官和法官助理进行沟通和文件传递。对于各片区案件较多的法庭,配备彩色打印机,并准许使用电子印章,法官助理只需在办公室制作好司法确认裁定书,通过远程控制彩色打印机,就可以直接打印出司法确认裁定书,由人民陪审员向当事人送达,以此节省在途时间,提高办案效率。如果试运行可以,将对2个法庭均配备彩色打印机,用科技手段解放劳动力。

(七)进一步推进无诉讼乡镇建设。在xx县的25个乡镇,每个乡镇都有一些无诉讼村。对于一些案发本来就少的乡镇,209年我们将继续加大诉前调解力度,问题抓小抓早,充分发挥法庭的作用,不错过调处纠纷的最佳时机,让所有的矛盾化解在基层。为此,我们将选2—3个乡镇作为试点,打造无诉讼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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