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调研报告报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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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根据中共**市委统战部工作安排,市民革、民建、农工党、九三学社、台盟五个党派组成的以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市委主委欧先伟任组长的联合调研组对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调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调研方案,召集民政、人社、社保、财政、卫计、国土、规划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深入我市各养老机构调研,考察宁波市和绍兴市,了解两地的经验和做法。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在稳步推进的过程中,与兄弟城市相比,存在着较大差距,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的现状 我市常住人口800多万人,其中60岁以上老年人口04万人,仅次于广州,占全市人口的3%,城区60岁以上人口近32万人。 全市现有养老机构835家,养老床位350张,大多数分布在农村乡镇敬老院,其中镇级敬老院0家。全市城镇养老机构7家(**城区仅有5家非专门养老机构),有老人床位064张。县(市)级养老服务中心3个,有养老床位260张,全市镇、村敬老院879个,床位923张,光荣院6家、床位80张,优抚医院一家,养老床位60张。 现有市养老服务中心在建项目,首期500张床位,占地7029亩,首期建筑总面积28300平方米,力争今年建成投入使用。我市已建设省级居家养老服务示范中心5个。其中赤坎区金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已于**年正式建成运营。廉江市罗州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也已运营,霞山区新兴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尚在建设。**卫生学校和徐闻居家养老中心项目已获资金支持,正在抓紧建设。 二、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总体来说,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处于初步阶段,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 、养老服务现状堪忧。我市已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并且到了较快增长期,且呈现分布不平衡,家庭小型化、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ldqu;四化&rdqu;叠加现象突出,老年疾病护理、生活照料、医疗健康、精神慰藉等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凸显。尤其是市区和城镇老龄化形势更为严峻,近年城区出现了独居老人、空巢老人因养老失当而悲惨离世多日未被发现的事情。因此,政府应主动作为、责无旁贷,加大力度发展养老事业,应对当前老龄化趋势,保证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服务。 2、养老机构建设和服务滞后。()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矛盾日益突出。目前,全市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04张,与国务院和省十二五规划要求我市**年底要完成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的任务,缺口达2万多张,与2020年要达到千名老人拥有35-40张床位的差距更大,任务更繁重。政府最基本的养老保障未达到要求,养老形势越来越严峻,市区和城镇供求矛盾尤为突出,政府履行职责更具紧迫性。(2)现有的市社会福利院等公办非专门养老机构规模小、床位少、空间窄、环境差、服务内容单一、缺乏标准化服务。(3)已建成的居家养老中心服务内容单调,运营成本高,缺乏示范引领作用。较适宜我市大力发展的居家养老服务在意义上尚未真正起步。(4)从业人员缺乏,专业化服务水平较低。 3、缺乏中长期的规划。作为政府民心民生工程的养老服务工作未纳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部门的专项规划,公益性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指标未纳入城乡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涉及养老机构用地、场所建设、人员配备、工作部署和政策措施等方面,遇到很多难以克服的问题以及养老服务涉及的诸多问题,需要政府统筹考虑,民政、财政、国土等多部门联合共同解决,但目前我市仍未形成统筹协作的良好局面和机制。政府在养老服务事业中作为主导地位的作用未能很好发挥。 4、优惠政策不到位。国家和省关于养老服务事业发展中涉及土地购置、房屋建设、民办公助、公建民营、水电煤气、有线电视优惠、信贷支持等一系列扶持优惠政策,我市没有充分利用,因此制约养老事业的持续发展,抑制了社会力量进入我市养老服务领域。 5、民办养老机构进入我市有障碍。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机构是解决地方财政不足、快速提高养老事业多元化、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内民办养老机构基本没有很多的利润空间,需要政府用优惠政策引导其参与养老产业,并保证其维持正常运营。虽然近年中央省市也出台了民办养老机构的优惠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但由于我市认识不到位,加上一些政策措施刚性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存在投资大、风险高、回收周期长,建设用地难解决、报批程序繁琐等原因,没有发挥好优惠政策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和激励作用,特别是在落实国家养老政策与土地政策方面没有突破性进展,对养老产业用地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清晰的盈利模式指引,以致社会资金对投资我市建设养老机构积极性不高。过高的土地价格让大多数民办养老机构望而却步。至今,我市仍未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6、资金投入不足制约我市养老产业发展。**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养老服务事业缺乏财政资金投入,养老事业经费特别是建设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没有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我市对满足建设标准和运营规定的民办养老机构每张床位补贴建设资助以及每位入住老人的护理床位运营补贴偏低。因而政府在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养老机构建设和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因素还没有充分调动起来,致使我市养老服务投入一直由政府操办,包袱越来越沉重。因此要透过市场运作,引入多方投资主体,减轻财政负担。 7、&ldqu;医养结合&rdqu;运营模式未能有效推广。医疗机构内的养老机构未达到养老机构标准,养老机构内医疗机构未纳入医保系统,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养老事业发展。 三、加快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当前我市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而养老体系建设严重滞后,纵观阻碍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主要因素,政府应重点从土地供应政策、建设与运营补贴、运营税费减免、医养结合等方面落实好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出台实施细则,为鼓励民营资本进入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排除障碍,这也是宁波等地能引进民资进入养老领域的关键所在。此外,当务之急还要大力发展适合**市情,投资少、效果好的&ldqu;家院融合&rdqu;(机构和居家互融)、&ldqu;互助养老&rdqu;等居家养老模式,完成省&ldqu;十二五&rdqu;下达的养老床位任务,扭转我市当前落后态势,体现政府以民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 (一)从战略与规划上入手,推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养老制度是体现国家养老责任的核心制度,一方面,国家责任必须体现对基本养老服务提供兜底性的保障,另一方面养老的国家责任要求政府责任在于扫除民营养老机构生存障碍的同时,强化政府的监管角色。因此,政府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要强化政府主导地位的作用。把发展养老服务事业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及有关部门的专项统筹规划修编之中。按照&ldqu;满足当前、预设增长、超前规划&rdqu;的原则,制订养老产业短期、中期和长期规划,对整个养老产业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政策扶持、科学引导、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探索适合我市养老事业发展的新路子。 在养老机构规划布局方面、老人的文体活动设施布局、生活服务设施布局等等都要有一个详尽的规划,预留建设用地,并根据财力和社会发展需要,分步建设。对新建居民小区或改造老居民区时,可按照规划建设和改造增强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将社区养老机构设施建设纳入城市建设和住宅区建设配套规划中,强制其与住宅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没配套养老机构设施的新建小区不予验收,鼓励将闲置的市政设施、企业、各类活动中心、宾馆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场所。 (二)从政策上给力,为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排除阻碍 **作为经济欠发达地区,以目前的财政能力,养老产业难以取得突破性的进展,更难以应对日益严重的老龄化的趋势。唯有根据**的实际,落实中央和省的政策,完善市级政策支持体系,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政府主动做好顶层设计,引导充裕的民间资本发展养老产业,是完善养老体系、增强养老自身造血功能、切实满足我市养老需求的有效途径。 、推进养老产业土地政策调整。在养老政策与土地政策方面要有突破性进展,落实国务院和省的精神,对养老设施社会投资者依据营利性、非营利性的性质分别采取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和划拨方式供地。投资者也可以通过租赁方式(如公建民营)利用政府养老设施用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运营。 2、引导社会资金壮大养老服务产业。要建立完善的可持续发展的养老体系,必须有巨大的持续的资金投入。政府包揽投资养老事业方式投入越多,包袱越重,问题越多。目前民办机构虽有参与我市养老产业的意愿,但欠缺相关政策扶持和规划指引,处于观望的状态。因此要积极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出台鼓励养老产业政策,制定清晰的盈利模式,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事业的积极性,使民间资本成为推动养老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同时,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通过公私合作(PPP)模式、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民建公助等模式、多元市场主体模式投资发展养老产业,汇聚社会力量投资养老领域,缓解政府的财政压力,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 3、落实养老服务各种税费的优惠办法,促进养老事业发展。市和各县(市、区)财力有限,单靠财政投入难以从根本上改变养老基本设施落后、保障水平低的现状。要通过落实国家、省关于扶持养老机构的各项优惠政策,对如用地、贷款、税收、用水用电补贴政策补贴等公益性事业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位,适当提高我市现有的鼓励民办养老机构建设资助和运营补助的标准,降低民办养老机构运行成本,才能充分调动起社会力量,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投资养老事业的吸引力。 (三)从机制上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对社会养老事业的监督和管理 、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养老服务资金来源四个方面:政府财政拨款、彩票公益基金、社会资助、市场化运作。要按照分级负担,各有侧重的原则,在公共财力允许的范围内,加大各级财政对养老事业投入的比例。由于目前我市财政不足,因此要确保国家规定的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的彩票公益金50%以上用于养老服务业,其中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的资金不得低于30%的。与此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化融资渠道,引导养老服务市场化运作,弥补财政投入的不足。 2、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各级政府购买社会养老服务的机制。畅通养老服务项目的社会参与渠道,调配和整合资源实现养老服务社会化,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最基本的养老服务,展现政府民生服务的担当。 3、完善工作机制。完善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配合,研究解决养老服务产业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四)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养老为基础、机构养老为补充,推进多元化分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确立居家养老在我市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宁波的&ldqu;家院融合&rdqu;(养老院和居家养老服务融合)、&ldqu;互助养老&rdqu;等居家养老作为投入少、效率高、覆盖广的经济型的养老模式,按照当前我市的财力和保障能力以及居家养老服务尚未起步的现状,是比较适合我市大力发展的养老模式。 2、健全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事业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过渡的根本途径。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的进程中,要通过建设和整合城区、街道、社区服务设施,培育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利用&ldqu;互联网+&rdqu;的优势建立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拓展社区养老服务的领域。 3、强化机构养老示范作用。在推进养老服务社会化过程中,我市要持续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公办普惠型养老机构,起到兜底保障、示范、辐射的作用,同时扶持发展民办养老机构,推进分层次养老机构建设,形成公益性、营利性互相促进、互为补充的多元化、多层次格局,满足不同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五)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全社会养老动员体系,提高养老服务素质 、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的建设。推行职业资格制度,提高人员队伍专业水平;借鉴宁波经验,开展传统道德文化建设、孝道文化传承,发动党团组织和全社会力量,倡导&ldqu;互助养老&rdqu;、自我养老积累、义工激励机制,为居家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挖掘各方各面的志愿者,建立全社会的养老动员体系。 2、提高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家政服务、医疗保健、心理咨询、餐饮行业等现有市场服务资源整合,以及引导社会慈善组织与养老服务联系在一起,以丰富养老服务的内容;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方式,建立连锁经营、统一管理的模式,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3、打造&ldqu;智慧型&rdqu;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养老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准确翔实的数据库和养老服务电子化档案。 (六)推进&ldqu;医养融合&rdqu;运营模式,实现医养资源共享 利用医疗资源与养老资源结合,发展&ldqu;医养一体化&rdqu;模式。支持医疗卫生资源进入养老机构,实现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鼓励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配套医疗服务,对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可申请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范围;以**中心人民医院、**市第一中医医院搬迁为契机,整合我市原有医院资源、医疗资源、人才资源,开设老人康复护理服务。尤其是利用区属社区医院资源合理配置,改建投资少、见效快的养老服务机构或老人康复护理院。 (篇二) 根据**年度县委、县政府领导重点调研课题的安排(县委办[**]38号),最近我们就**县社会养老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与我们的思考报告如下: 一、**县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县到**年底共有人口40538人,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数87649人,占总人口数的263%;其中65岁以上老年人口57082人,70岁以上老年人3486人,80岁以上老年人2570人,90岁以上老年人2人,00岁以上老年人6人。老年人口比例大大超过了0%国际老龄化标准惯例,比衢州市的990%高了73个百分点,比浙江省的209%高了44个百分点。目前,**县有养老机构2家,其中县福利院家,农村敬老院9家,公办民营的县福利中心和民办敬老院各一家。总床位数2665张。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205家。**年城镇&ldqu;三无&rdqu;和农村&ldqu;五保&rdqu;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00%和9309%。**年供养标准平均达到840元/年人,为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 &bsp;&bsp;二、**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 &bsp;(一)完善养老服务政策体系,促进统筹发展。一是编制养老设施布点规划,《**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30)》把养老设施布点规划与《**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县域总体规划、镇(乡)域总体规划进行有效衔接,确保养老设施布点科学合理。二是完善规范制度。制定出台《**县敬老院管理细则》,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范围、服务协议、服务内容,以及人员配备、工资待遇问题、收费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民主管理等进行了规范。三是强化运营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工作。制定出台《**县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运行管理办法》、《**县居家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运行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养老机构运营管理。 &bsp;(二)改造提升农村敬老院,促进管理服务。全县9家农村敬老院,有6家是原老学校、老乡政府改建而成,房屋及室内设施陈旧,消防设施落后。**年起,**县逐步实施农村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小南海镇、龙南、湖镇等三家农村敬老院已基本完成改造提升,总投资达900多万元。龙洲、詹家、横山、泽随等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也正在全力推进中,总投入超600万元,将新增养老床位296张以上。同时,全面开展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和食品安全整治工作,确保敬老院安全运行和在院老人生活安全。 &bsp;(三)全域覆盖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促进适度普惠。县政府每年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下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任务,并对每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进行逐一选址、建设指导、考核验收,目前已完成205家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为提高其运营服务能力,在全市率先对4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民办非企业注册登记,并通过政策购买服务、社会捐赠等方式,开展为老人提供餐饮、日间照料、生活护理、精神慰藉等形式多样化的服务,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县还有67家未完成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建设,争取**年完成全县全覆盖。 &bsp;(四)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促进社会参与。一是推进社会福利中心&ldqu;公建民营&rdqu;模式。县社会福利中心占地面积4349亩,建筑面积2505平方米,建设总投资7000万元。通过&ldqu;公建民营&rdqu;模式,将社会福利中心经营权、康复医院项目整体对外租赁招标,由杭州长青养老服务中心中标,该项目设计总床位约630张,是我县首家集医疗、康复、养护为一体的医养型养老服务机构,对我县养老服务整体水平的提升具有较大引领带动作用。二是积极探索&ldqu;以宅基地换养老&rdqu;模式。按照自愿原则,农村孤寡、贫困以及留守老年人放弃宅基地使用权,交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采取新建老年公寓、改造村集体闲置房(村级小学、大会堂等)等方式免费为孤寡、贫困以及留守老年人终身提供免费使用、居住公寓,既能解决空巢老人和困难老人的居住问题,又能使农村闲置宅基地得到集中集约利用,壮大了村级集体经济。目前已有3个村开展&ldqu;农村宅基地换养老&rdqu;模式,总户数206户。三是探索农村敬老院经营权转让模式,鼓励成功人士回乡创业,参与农村敬老院经营管理,解决农村敬老院管理财政投入不足、管理薄弱、保障水平低的问题,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质量。 &bsp;&bsp;三、目前**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龄老人和空巢老人越来越多,家庭和社会的养老负担越来越重,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的供求矛盾突出。同时,由于家庭小型化,家庭养老功能日渐不足,庞大的老年群体对社会保障及社会化养老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老龄事业发展也面临着严峻挑战,加上认识的不到位、经济财力的薄弱等因素的制约,我县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还存在着许多问题和不足: 一是我县现有的养老机构功能单一、规模偏小、设施落后。我县现有养老机构,农村敬老院占了很大的比重,虽一部分农村敬老院经过改造后扩大了接收能力,但养老设施和养老服务基本停留在满足农村&ldqu;五保&rdqu;和城镇&ldqu;三无&rdqu;老人的集中供养和养老服务上,绝大部分还不完全具备接纳来自社会自费老人的设施条件。全县目前尚无一家真正意义上的老人护理院、日托所及临终关怀医院,难以满足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全县2家养老机构中有7家床位数不足00张,最小的仅42张,超过200张的仅有家,严重影响养老服务质量和经营运行水平。养老机构的床位总量严重不足,目前,我县每百名老人机构养老床位,与**年县政府出台的《**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的工作目标,到**年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服务床位数达到3张以上还相差甚远。 二是养老服务水平底、专业服务人员缺乏。现有养老服务机构所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少,所提供的养老服务内容与老年人的需求之间存在着一些错位和差距,这样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养老的社会化程度。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总量少,运行的家养老机构的工作人员只有57人,与《**县敬老院管理细则》中要求的:0工作人员配备相差甚远,如龙南中心敬老院供养人数有40人,而工作人员只有7人;且护理员的年龄偏高,文化程度偏底,专业服务人员相当缺乏。 三是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认识不够。在城乡建设规划时,老年服务设施建设上考虑不多,以致现在城乡中老年服务设施少,离省市政府要求相差较远;而在乡镇(村),面临的是任务重、要求多、压力大,老龄工作不够重视,部分干部认为老年人有一个活动的场所已不错了,至于其它服务目前还没有考虑。而加上农村集体资产匮乏,不少村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场地也无处落实;村级集体经济薄弱,村里的正常开支有的也难以保障,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虽然勉强建成也难以正常运行。 四是养老服务保障制度建设执行不到位。养老服务专业队伍、养老机构管理团队建设以及懂养老护理知识的养老护理员培训等工作的落实不够到位。医疗服务跟不上。全县除县福利院,农村敬老院均没有配备专职医务人员,这不仅使老人的日常医疗保健服务跟不上,而且增加了养老机构的医疗费用支出。国家提供的养老服务补贴的利用工作不够到位,**年养老服务补贴发放的一类、二类对象总共只有76人,发放金额495万元。 五是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规定,各县、市(区)应建设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并符合&ldqu;六有&rdqu;标准要求,即有机构、有职责、有编制、有人员、有场地、有经费。我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年3月经编办同意县福利院增挂牌子,但无编制,无人员,无经费,没有达到省政府提出的&ldqu;六有&rdqu;要求。至目前,县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只是增挂牌子,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对**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 **年5月27日,中央政治局就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形势和对策举行第三十二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强调,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相结合,推动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要着力发展养老服务业和老龄产业;要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推进养老服务业制度、标准、设施、人才队伍建设,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更好满足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为新时期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是我们进一步做好老龄工作的总纲领总遵循总指导。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ldqu;527&rdqu;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和动力,结合**实际,就新形势下**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五点思考: 思考之一:以老人为本规划好老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站在国家发展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全面深刻阐述了新形势下老龄工作的基本方针、指导思想和重大举措,提出了许多新理念新论述新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殷切期望,对全体老年人的亲切关怀,也对我们各级地方政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那就是要以老人为本规划好做好老龄事业。以老年人为本就是要以提高老年人生活和生命质量,让广大老年人过上幸福晚年生活为我们工作的目标、为我们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进一步完善养老、医疗保障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老年服务产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在更高层次上实现&ldqu;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rdqu;。所以,规划、发展老龄事业一定要以老年人为中心,老龄事业应该属于福利事业范畴,是民生事业。 思考之二:养老体系是老龄事业中的重中之重。老年人事业,&ldqu;老有所乐&rdqu;是更高层次上实现的愿望,而&ldqu;老有所养&rdqu;是基础,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最基本的民生要求。我县有263%的老年人口87649人,据**年老年人口情况调查,县域内纯老年人家庭的老年人口有4302人,占老年人口比重的近50%;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有8600人。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我县的养老体系建设工作是十分艰巨的,要让八万七千多老年人满足养老等多方面需求,需要我们下大力气来应对。国家民政部、发展改革委今年7月6日发布的《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针对日渐严峻的养老问题,提出要提高养老服务有效供给,到2020年每千名老年人口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5-40张,其中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30%。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符号条件的可按规定与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入住的老年人可就地享受医保报销待遇。还要优先集中供养完全或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到2020年底前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0%。所有这些说明我们的养老体系建设的担子更重了。 思考之三:养老模式结构比例的变化是衡量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尺码。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是我国目前三种基本的养老模式。家庭养老是传统的养老模式;机构养老是社会化的养老模式;社区居家养老是一种兼顾家庭和社会的养老模式。按照龙政发(**)59号《**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ldqu;9643&rdqu;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即96%的老年人居家接受服务,4%的老年人在养老机构接受服务,不少于3%的老年人享有养老服务补贴。因此,我县的机构养老服务任务非常艰巨;要达到4%的目标要求,我们要投入的精力、财力、人力、物力是可想而知的。&ldqu;9643&rdqu;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4%是难点,是一家一户、一村一乡解决不了的问题,这就需要我们政府去研究去解决,这就是我们政府应该去想方设法要做好的工作;而96%是重点,家庭养老是我国民族生活习惯,是我国长期以来形成的传统养老模式,从社会的角度考虑,家庭养老的社会硬件设施成本几乎为零。但家庭养老在新形势下的脆弱性日渐显现。生活节奏加快,工作负担加重,&ldqu;42型&rdqu;家庭的增多、空巢家庭等问题的出现,赡养者力不从心,一般家庭难以承受。可见,社会养老体系中,家庭养老的比重、贡献是最大的,家庭所承担的压力也是不小的。因此,想方设法为广大社会家庭减轻养老所带来的负担,也是我们政府应该做的工作,党和政府应该看到家庭养老所发挥的作用,要用积极的态度、信任的眼光、同情的情怀去支持帮扶家庭养老。这几年我县在营造敬老氛围、奖励敬老模范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但工作的广度、深度、力度还很不够,有许多工作需要我们去研究、去开拓、去践行,如:养老服务补贴的范围是否可以扩大些,高龄老人尤其是9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能不能纳入发放范围?据**年底统计,全县90岁以上的老年人为2人,剔除退休人员,实际需要补贴的90岁以上的不到200人,按二类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每人每年补贴2400元计算,一年的补贴费用也不到300万元,而与政府要投资接纳一千二百多个老年人的机构养老的成本相比真是微乎其微,而这300万元的养老服务补贴或高龄补贴的发放,可以很好地激励广大群众的家庭养老的热情,也体现了政府对家庭养老的重视和关怀,它的意义远远超过了几百万钱的范畴。说实在的,我们各级政府在这方面还是做得很不够的,需要引起我们各级政府的重视,把96%这一重点也要摆进我们各级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ldqu;9643&rdqu;的养老服务总体格局,3%是热点,需要我们去宣传、引导、探索和实践;实践中要做到公平公正,提出的方案要有可操作性,一定要传递正能量,防止负面影响。 思考之四:形成全新的**养老模式。《**县养老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30)》,已基本匡定**养老模式:通过规划引导,构建县级、乡镇(街道)级、社区(村庄)级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的布点建设,完善城、镇、社区三级服务管理网络,促进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有序开展。县级层面,以县社会福利中心为龙头,**福利院、中国**颐怀园国际生态休闲谷(位于詹家镇十都村)、吉恒孝养院(位于湖镇镇曹垄村年年红红木小镇)等4处县级养老机构,县级机构养老要突出中心城区的辐射和示范作用,引领和带动乡村的发展。乡镇(街道)级层面,到2030年,以现有9所敬老院为基础,共规划乡镇养老机构32所,床位总数4244张。社区(村庄)级层面,建设272个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每个休息床位不少于20张。要突出**养老特色,要把**养老模式与**的生态环境资源优势、旅游休闲度假资源优势紧密结合,通过把&ldqu;产业旅游化&rdqu;+&ldqu;旅游主题化&rdqu;+&ldqu;主题产业化&rdqu;进行跨界整合,实现&ldqu;旅游景区&rdqu;+&ldqu;养老产业&rdqu;+&ldqu;休闲度假&rdqu;的紧密结合,形成全新的&ldqu;**养老模式&dsh;&dsh;异地养老、生态养老、旅游养老、休闲养老、度假养老、设施养老&rdqu;。以此来培育我县老龄产业新的增长点。此外,我们还要提升居家养老的质量,探索新的居家养老模式,如;&ldqu;互联网+社区居家养老&rdqu;模式、&ldqu;老年协会+空巢老人&rdqu;居家养老模式、&ldqu;医养结合&rdqu;的新型养老模式等等,结合我们**的实际都可以创新推行。要勇于做好养老服务产业方面的尝试,培育养老产品龙头企业、打造知名品牌,将夕阳产业发展为朝阳产业,努力构建养老产业&ldqu;**模式&rdqu;。 思考之五:要齐抓共管、规范管理。坚持&ldqu;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rdqu;相结合,有序推进我县养老服务业的发展。要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协调解决问题。发改、财政、规划、人力社保、民政、卫生、公安、消防、安监、质检、市场监管、供电、税务、残联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努力形成政府牵头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和运行机制。要切实加强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事业的指导与扶助,给中国**颐怀园国际生态休闲谷、吉恒孝养院等养老机构的成功兴办提供帮助。县政府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县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以习近平总书记&ldqu;527&rdqu;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就新形势下**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摆正自己的位置、列列自己的清单、兑现自己的担当,共同推进我县养老体系建设和老龄事业的发展。 依据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我县的《**县养老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民政、老龄、财政、卫生、住建、质监等相关部门,根据文件规定对养老服务机构开展年审、年检,促使养老服务机构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服务水平不断的改善和提高。要成立养老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通过组织开展互查互评和交流,促进养老服务机构自我管理、自我提高,保证养老服务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县社会福利中心目前采取公办民营的经营方式,这在我县也是尝试,要加强管理,要为**的老年人优先提供服务。 (篇三) 为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发展,7月份,市政协组织部分政协委员对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达3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9%,其中80岁以上的老年人09万人,占总人数的097%。近年来,我市按照自治区确定的&ldqu;9073&rdqu;养老服务模式(90%的老人居家养老、7%的老人由社区照料、3%的老人依靠机构养老),积极构建&ldqu;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rdqu;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是老年人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实现全覆盖。目前,城镇退休职工人均享受每月536元退休金,其余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享受每月65元基础养老金,集中供养和散居供养的&ldqu;五保&rdqu;老人分别享受每月60元、47元生活费。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城镇退休职工享受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农村五保老人和城镇&ldqu;三无&rdqu;孤寡老人医疗费全额报销,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和重点优抚对象住院费给予百分之七十补助。 二是养老优惠政策基本落实。我市出台了老年人享受景点免费旅游、免费乘坐市内公交等6项优待政策;在人员密集场所开设了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65岁以上老年人享受每年免费体检并建立了健康档案。城乡80-89岁高龄老人分别享受自治区财政每月450元、270元高龄津贴,城乡90岁以上高龄老人享受自治区财政每月500元高龄津贴。贫困残疾人享受每月00元的生活补贴(自治区和市县各承担50%),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享受每月80元的护理补贴(自治区和市县各承担50%)。 三是机构养老稳步推进。共建成养老机构28家,其中,公办2家运营2家,民办7家运营5家。设置床位4385张,已投入使用2235张,其中公办293张、民办942张。入住老人83人,其中公办入住690人、民办入住23人,实现了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2张,超过国家&ldqu;十二五&rdqu;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30张的要求。 四是社区养老开始起步。全市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5个、日间照料中心8个、互助养老院2个、市、县(区)二级智能化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宁居通)3所。 二、主要问题 (一)规划引领滞后,政策落实不到位。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中长期规划。**年7月,市人民政府出台的《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卫政发〔**〕37号),除民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贴8000元/床(自治区财政6000元/床、市县财政2000元/床)落实外,其它均执行不到位。如,民办养老机构床位运营补贴(民办和公建民营的养老服务机构,按入住满一个月以上的老年人实际占用床位数量计算全年平均数,每年县级财政给予每张床位800元的运营补贴,沙坡头区、海兴开发区由市财政承担,补助期限为5年)至今未落实;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及失智失能老年人补贴未制定实施细则,也没有补贴标准。没有建立明确的社会力量投入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激励机制。 (二)基本养老保障水平较低。除城镇退休职工外,60岁以上城乡老年人的基础养老金标准不高,医疗保险仍需自费择档参保;城乡低保老人、高龄老人、重度残疾老人、城镇&ldqu;三无&rdqu;孤寡老人,以及80岁以上老年人的高龄津贴享受的都是由自治区财政统筹的标准,市、县还没有出台相应的配套政策。 (三)居家养老服务重视不够、层次低、能力弱。居家养老服务从政府投入、整体布局、设施建设、政策措施等落实都不够到位。全市442个行政村建设老年幸福院92个、老饭桌62个,建设资金都由自治区补助,运行费用则靠村级自筹或捐助运行,大部分举步维艰。市县两级建立了&ldqu;2349&rdqu;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但仅限于680户老人呼叫使用和76户老人双向视频通话,致使养老信息服务覆盖面不宽,利用率不高,造成资源浪费。32个居委会建设的35个居家养老服务站均未发辉作用,也没有配备工作人员,农村设立的6个服务站也是空有虚名,承接养老服务的27家社会组织全部分布在城市社区服务,农村没有家。承接服务质量评估和失能老人评估的社会组织全市没有家。 (四)机构养老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入住率普遍较低。目前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ldqu;农村五保&rdqu;人员、城市&ldqu;三无&rdqu;人员,民办养老机构服务对象主要是具备一定经济能力的老人,全市养老机构入住率仅为36%(其中公办53%、民办3%)。如,沙坡头区运营养老机构家、床位24张,入住老人372名,入住率30%;中宁县红宝养老院(民办)设置床位284张,营业以来只入住老人6名,入住率仅56%;中卫市老年公寓设置床位480余张,入住40人,入住率仅为83%。二是民办养老机构设施简陋、服务粗放。政府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力度不大,仅在开办之初对场地、设施给予一定的补助,缺乏长效激励扶持政策。活动场所面积有限、服务设施不全,大部分民办机构设施简陋,民办养老机构准入门槛低,有的没有把精神病人、智障人员与正常老人分类管理。三是养老服务人员素质低、待遇差。全市从事养老服务业的人员435名,普遍年龄偏大、文化层次低、专业知识差,持证上岗率低(公办机构80%、民办机构85%),不能满足服务对象的需要。全市养老服务人员平均工资900元/月,持证人员2200元/月,尤其是民办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都是从事家庭卫生、钟点保姆等短期服务的临聘工,工资待遇低,服务队伍不稳定。 三、意见建议 (一)严格落实政策,加大政策执行力度。要进一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宁政法〔**〕5号)和《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宁政发〔**〕45号)文件精神,制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相关部门要严格执行中卫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卫政发〔**〕37号),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有关政策落实到位,政府要加强督办,进行考核。要尽快出台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失智失能老人补贴的具体办法,促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 (二)分类统一标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和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基础养老金自然增长机制,降低城乡老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和医保个人自付费用,逐步取消个人缴费部分。借鉴灵武市不分城市和农村80-89岁高龄老人统一补贴600元/人/月、90-99岁老人补贴700元/人/月、00岁以上老人补贴000元/人/月和永宁县在不分城市和农村80-89岁老人统一补贴450元/人/月、90岁以上执行自治区标准的基础上,所有80岁以上高龄老人再增加生活补贴50元/人/月的做法,统一我市城市和农村居民80岁以上高龄津贴标准,增加市县补贴部分,并建立逐步增长机制。 (三)抢抓政策机遇,促进养老服务均衡发展。近年来,国家和自治区对养老事业高度重视,出台了很多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给予了大量的资金项目倾斜,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对社会主要矛盾的准确判断,更为我们提供了难得的历史机遇。我们应抢抓机遇,把政策用活,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投向农村,投向山区,大力建设农村幸福院、互助养老院、老年文化活动室等,不断提升农村、山区养老服务水平,缩小农村与城市之间硬件设施的差距。 (四)深化改革措施,提升整体服务水平。按照政府扶持、非盈利组织运作、社会参与的思路,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兴办和参与养老服务。一是对现有和正在新建的公办养老院、敬老院、老年活动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承租给有实力、有经验、口碑好、有爱心的民办养老机构、社会组织和企业经营管理,对现有的农村&ldqu;五保&rdqu;和城市&ldqu;三无&rdqu;人员,由政府制定标准移交给承租者进行供养管理。鼓励承租者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购买养老服务力度,吸引鼓励本地和外来企业兴办&ldqu;医养结合&rdqu;产业园区,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ldqu;医养结合&rdqu;,落实镇(乡)、村、社区卫生院(所、室、中心)家庭签约服务,为居家养老提供优质便利医疗保健和卫生咨询服务,不断提高社会养老的保障水平。三是加大从业人员培训力度,依托市职业技术学校,有计划地开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康复、护理、营养、心理抚慰等方面的专门人才,逐步解决从业人员专业化程度低、人才资源少的问题,稳定从业人员队伍。加大在岗人员技能培训,实行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推行技能与工资挂钩模式,提高持证上岗率,切实提高服务质量。 (篇四) 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ldqu;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养老服务产业&rdqu;。焉耆县在全力加快经济建设的同时,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问题,更加注重社会事业的全面进步,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从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层面整体同步推进,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辅助、多种养老服务方式相互补充,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协调发展的城乡一体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尤其是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县被列为&ldqu;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县&rdqu;之一,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进入了良性发展的健康轨道。 一、基本情况 目前,焉耆县域总人口60976人,全县60岁以上老年人口689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05%。80岁以上高龄老人2650人,占老年人总数的56%,00岁以上老人8人,按照联合国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0%的传统标准,我县已经迈入老龄化社会,并且老龄人口基数大、增长速度快、高龄化显著。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情况 全县有县级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个,建筑面积达6600平方米,是集敬老院、托老院、老年公寓、儿童福利院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大楼,内设娱乐大厅、健身室、棋牌室、书刊阅览室、医务室等保健休闲场所,共有床位数55张,现已入住2位老人。三个乡镇建有敬老院(四十里城子镇敬老院、七个星镇和永宁镇中心敬老院),共有209张床位,集中供养五保老人209人,年供养标准人均7440元。敬老院实行院长负责制,积极推行&ldqu;院民参与式自我管理&rdqu;,通过对院务的参与和管理,让孤寡老人在敬老院中有&ldqu;家&rdqu;的感觉,七个星镇敬老院**年被自治区民政厅评为&ldqu;十佳敬老院&rdqu;。全县已建成四个幸福互助院(永宁镇、四十里城子镇、北大渠乡、焉耆镇四号渠村),床位数有60张。民办养老机构只有所,5张床,入住0位老人(衣食住全免费)。县民政系统对社会福利中心、敬老院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20%。焉耆镇文苑、新华社区建有3个日间照料室,为老年人在生活、健身、娱乐方面提供便利。同时,建立和完善城市&ldqu;三无&rdqu;人员和农村五保供养老人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年起,我县对7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实行免费体检。提高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每月每人增发20元,百岁老人每月增发20元。 近几年,焉耆县积极探索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向前发展。今年,争取民政厅项目资金600余万元,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的问题 一是我县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养老服务设施规模较小,本县范围内除了公办的4所社会保障性养老服务机构外,民办的养老服务机构只有所,开展养老服务没有机构和载体。现有的床位数远远满足了本县老年人的入住需求; 二是政府投入不够,尚未建立养老服务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尚未建立县、乡(镇)、村三级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平台; 三是养老服务体系整体布局不合理,发展不均衡。虽然养老体系建设实行&ldqu;城乡同步、整体推进&rdqu;,但因土地资源、养老理念、经济承受能力等影响,出现城市床位难求,农村床位空置的现象; 四是居家养老的基础性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仅局限于较低层次的基本服务,对老人迫切需要的医疗卫生、精神关爱等服务较少,无法真正满足广大老人多元化养老服务的需求; 五是养老服务力量不足,队伍整体素质偏低。服务人员工资不高,年龄偏大、水平不专业、队伍不稳定,阻碍了队伍的壮大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四、对策建议: 一是突出基础地位,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对现有敬老院在确保&ldqu;五保&rdqu;对象集中供养的前提下,向社会老年人开放,重点面向社会生活自理困难老人和高龄老人实行寄(托)养,充分发挥农村敬老院多、覆盖范围广、服务经验丰富等优势,通过改善基础设施和提升服务功能,为居家老人提供短期寄养、日间托养、精神慰藉等服务。通过兴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幸福互助院等设施,让大部分行动方便的老人进入社区享受多元化的养老服务。根据老人居住分布情况,对社区照料服务设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行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作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统一规划与建设;要加快街道和乡镇人数在5000人以上的大型居民住宅小区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幸福互助院)、助餐点及老年活动场所等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解决就近养老问题。在敬老院、社区等建立智能化管理服务平台,提供&ldqu;菜单式&rdqu;服务,开发&ldqu;亲情呼叫系统&rdqu;,扩展&ldqu;一键通&rdqu;服务模式,探索建立没有围墙的&ldqu;数字化养老院&rdqu;。 二是尽快出台政府资助养老和养老护理补贴政策。要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对低收入的高龄、独居、失能半失能困难老人经过评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接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或者签约委托亲友、邻里服务提供支持;要不断拓展养老福利制度惠及范围,建立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制度,结合老人收入和失能状况,分级发放护理补贴。。 三是政府加大投入,加快构建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居家养老信息化服务网络平台,扩展社会服务领域,让更多的老年人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四是加快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要结合各类劳动保障政策,为养老服务人员提供合理的工资待遇和福利保障,确保队伍的稳定;要严格科学界定养老服务与普通家政服务的区别,提高全社会对养老服务人员的尊重;中、高等职业学校要针对目前养老服务人员队伍的现状,增设养老服务专业课程,加快培训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和服务水平;对在职养老护理员定期进行免费培训,通过举办技能竞赛等活动,提高护理服务水平。要对机构养老管理人员给予政治上的关怀,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真正营造一个全社会关注养老事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建立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开展&ldqu;志愿者为老服务行动&rdqu;,拓宽志愿服务网络,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义工、志愿者、社区老年人协会的作用,努力把养老服务机构建成志愿服务的&ldqu;孝心实践基地&rdqu;。鼓励和支持城乡邻里互助守望、居家养老结对服务、健康低龄老人照顾高龄老人的做法,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助老养老的良好氛围。 六是强化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的养老服务发展环境。把发展养老服务业纳入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养老事业发展专项规划,明确近期和中远期目标,加强养老机构布局、规模、功能的统一规划。加大养老机构的基础设施的投入,在列入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建立动态保障机制;鼓励社会资金以独资、合资、联营等方式兴办服务业,在立项审批、投融资、公共财政、土地供应、税费减免、政府补贴、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等方面进行细化、量化、具体化,为社会资金提供优惠,吸引社会资金养老服务的投入。同时要建立配套奖励机制,对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的规模、服务内容和社会效益等进行综合考核,以奖代补,以更好地支持养老服务工作的发展。 七是加强监管,保证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制定完善养老行业管理服务标准,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和规定,建立完善的监管制度、评估体系和评估制度,养老服务机构全面纳入政府监管体系,促进养老事业发展。 (篇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市是安徽省较早进入老龄化社会的市之一,正处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期,社会对养老服务的需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滞后矛盾日益显现。为进一步掌握全市养老服务业建设情况,9月6日、7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率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城区,开展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调研。调研组先后深入到安庆市福寿苑、市第一光荣院、安庆市社会福利院杨桥院区实地查看养老机构建设情况,分别召开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养老机构负责同志座谈会,对我市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上方面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及意见、建议有了一个比较客观地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bsp;&bsp;基本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自**年8月我市成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以来,各级政府坚持问题导向谋改革的科学思维,围绕改善民生抓改革的民本理念,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完善体制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创新发展模式,努力构建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信息服务为辅助的服务体系,养老事业正加快转型升级。 (一)领导重视,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先行先试 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业建设,主动申报并被确定安庆市为全国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地区,自我加压,着力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市长魏晓明亲任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领导、协调全市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业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多次研究推进试点工作,完善养老公共服务规划,制定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方案。对养老服务业发展体制机制进行改革,积极探索并勇于实践。 (二)合理布局,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模发展 在各级政府的规划和引导下,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经过多年建设,呈规模化发展。市社会(儿童)福利中心经过设计规划建成,是全市社会福利社会化示范养老服务中心。县级社会福利院、公办老年公寓是各县养老服务的龙头。县、区乡镇建有中心敬老院,城乡社区建有居家养老服务站,农村社区建有幸福院,由政府主办或补助兴办的公益养老机构覆盖绝大部分村、镇。32个民办养老机构先后成功运作,是对公办养老机构的有益补充。强化引导服务,全市专业社工机构增加。中国品牌养老服务公司万众和成功引进,将会对全市养老服务业建设起到引领作用。 (三)改革创新,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 市政府借力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着力推动养老服务业改革创新。一是启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体制改革,实现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推进合作共建或公建民营运营模式,改善养老服务机构设施条件,提升养老服务业服务水平。试点效果好,激发了养老服务市场活力。二是普遍建成的社区养老服务站和农村幸福院能借助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为留守老人、高龄老人提供日间、短期照料服务,提高留守老人、高龄老人的生活质量,拓展居家养老的空间。三是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供&ldqu;三无&rdqu;老人、失能老人、&ldqu;五保&rdqu;对象居家养老等送餐、精神慰藉服务,托底保障延伸。四是政府购买&ldqu;五保&rdqu;对象意外伤害险和养老机构责任险,提高社会养老保障能力。五是拓宽养老服务内容。部分养老机构根据老年人需求,实现了医养结合养老模式。六是部分养老机构尝试运用互联网和电子设备,建立一定范围老人健康状况的电子档案,打造网络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利用终端设备,做到随叫贴心服务。居家养老迎来互联网+服务新模式。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各方合力推进力度有待提高,养老公益意识有待增强 近年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了有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而我市相关意见仍在起草酝酿之中,制约我市养老服务业改革创新力度。少数干部及有关部门养老公益意识有待增强,一些相关养老优惠扶持政策落实不到位。公办养老服务机构的管理和经营模式还须创新,老年服务产业发展还处在起步阶段。 (二)养老机构空床率偏高,养老市场开发不足 由于大部分养老机构建设都停留在低端水平,仅能提供老有所养的服务,养老机构对多样化养老需求吸引力不大,导致空床率偏高。地区经济发展不强,又缺少资本的支持和慈善界的帮助,仍有许多老人没有经济能力入住养老机构。养老机构利润不高,开发市场的积极性偏低。 (三)社区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不足,养老服务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 居家养老服务站工作人员多为社区工作人员,专业社工人员少,养老服务质量不高。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绝大部分是4050人员,文化程度和医护水平较低,专业护理技能有待提高。 三、几点建议 (一)深化认识,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理念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ldqu;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设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rdqu;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全局性的认识,抓住试点机遇期,加强制度设计,加大投入,促进市场培育,促进养老服务社会化,将公益型的养老事业拓展为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并举,发展为民生经济的支柱产业,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亮点。 (二)多元发展,探索养老服务新模式 市政府要加强规划和引导,优化布局,全市建成网格化养老服务体系。要建立公平、公正、规范的养老服务业准入机制,探索运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元化资金投入和经营方式。政府要鼓励市、县、乡、社区医院向养老护理服务延升,着力推进医养融合养老服务。要搭建网络服务平台,建设全市老年人电子档案,引领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互联网+服务模式,开启养老服务新局面。 (三)强化责任,提升全市养老服务水平 市政府应及时出台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指导全市养老服务业的发展。应加强对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制度督察,切实保证土地、补助、税费等相关养老优惠扶持政策落实到位。要强化宣传,转变养老传统观念,营造多样化养老的社会氛围;要注重市场开发,拓宽服务内容,形成养老服务产业链。要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社区和社会组织提供应急救援、医疗保健、家政服务、精神慰藉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打造居家养老与社区照顾、上门服务紧密结合的养老模式。在市场化运作和分层、分类建设养老服务体系的同时,政府更要担当托底责任。要引导大专院校设立养老护理专业,扩大招生规模,教育培养更多养老护理专业人才。要加强养老机构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的针对性和专业水平。 (篇六) &bsp;据**市人口数据资料显示,我市60岁及以上年龄人口总数为45万余人,占总人口43%,按国际上60岁以上的人口占比达到0%作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我市人口已进入老龄化阶段。随着社会的进步,老年人生活状态、医疗水平、社会保障、文化生活等越来越受到国家关注和社会关注。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在邱伟南副主席带领下组织委员就我市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现下情况综合如下。 &bsp;&bsp;一、我市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情况 &bsp;(一)全市养老保险基本情况。我市988年3月启动企业养老保险,当时参保对象仅企业职工,至999年全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人数89424人,离退休人数6426人,月人均养老金283元;994年0月启动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至**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6030人,其中企业参保人数255人,离退休人员数2488人,月人均养老金495元;**年以来,加大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不断扩大参保覆盖面,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20687人(含企业退休人员44667人)比**年底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增长62%;企业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达到348元比**年底增长72%,全市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支平衡。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全覆盖,截至今年6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参加养老保险人数87098人,参保率达到998%,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养老待遇人数282236人,每人每月65元通过银行直接发放到老人的银行卡。 &bsp;&bsp;(二)我市养老福利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全市现有养老机构54间,共有床位906张,收养老年人905人。其中:县级养老机构5间,共有床位50张,收养老年人99人。镇级敬老院49间,共有床位756张,收养老年人806人。海丰县、陆丰市、陆河县县级养老机构无收养老人。目前全市养老机构经费和编制情况:全市县级养老机构5间,海丰县福利院编制5名,财政差额拨款;城区福利院空编22名,财政差额拨款;陆丰市福利院无编制;陆河县福利院(新建)暂无编制;华侨管理区福利院无编制,财政差额拨款,经费不足部分由民政部门自筹。全市镇级敬老院49间,均属镇级举办的养老服务机构,都无列入编制,无财政拨款,无独立的法人。院长和工作人员由镇政府委派,财政对供养老人只拨基本生活费、医疗费。工作人员经费、日常经费、老人生活费不足部分,由镇自筹解决。 &bsp;&bsp;三、我市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bsp;&bsp;近年来,虽然我市在推进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 &bsp;&bsp;(一)对养老问题的认识不够,投入不足。政府虽已为养老事业投入大量资金,但还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要,启动的社会资源不够,未能从产业化、市场化角度引领全市养老产业的发展,养老市场未能充分发掘。我市养老方式仍以传统的家庭养老和自我养老为主,退休金、政府补助和其他劳动收入是老年人生活保障的主要来源,老年人自身及其子女配偶和近亲属是老年人服务最主要的提供者,社区养老服务所占比例比小。 &bsp;&bsp;(二)社会养老保险覆盖率低,民营企业和农民工参保率低。一方面民营企业主对参加社会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把职工参保视为负担,拖欠缴交社保费。另一方面由于社保转移、接续政策不够完善,农民工参保积极性不高。离实现全员参保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bsp;&bsp;(三)目前我市养老保险费收缴率偏低,欠费金额较大,各地发展不平衡,基金支付压力重,个别地区基金当期收支仍赤字,基金支付缺口大。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机构不健全,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没有设置农保科(股),没有专门人员编制;新农保业务经办力量薄弱,仍不适应管理服务工作开展的需要、规章制度不健全、基础工作不扎实,从事新农保管理的人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有待提高。农村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仍不到位。 &bsp;&bsp;(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社会化建设进展缓慢。一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至今没有纳入市的总体规划;二是扶持政策落实难度大,有关部门相互推诿。目前**是全省唯一没有市级福利院的地级市。**市民政局从**年以来多次向市政府、市国土局、市规划局递交了征地请示报告,要求免费划拨市福利院建设用地或安排规划用地,由市民政局征用建设**市福利院,至今无法落实。陆丰市县级福利机构同样也是受土地问题制约。养老机构经费问题也难以解决,如在县级资金中,财政拨款的城区福利院收养老人,区财政每月拨款5000元,难以维持在院四、五十位老人生活,只能靠民政部门自筹,维持生存。 &bsp;&bsp;三、加快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建议 &bsp;&bsp;(一)各级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社会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突出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的战略地位,把养老保障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地方年度考核。 &bsp;&bsp;(二)加大投入保障力度,拓宽养老服务经费渠道,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一方面要政府加大对养老机构建设投入力度,要建立正常性财政增长机制,使老年服务保障支出与财政增长、民生支出增长同步,各级政府要增加养老经费投入,解决基层的养老压力,尽快将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人员按照事业编制进行核定,解除管理服务人员的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要吸收更多的民营资本参加与兴办养老机构,要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公建民营、民建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养老服务的途径和机制,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鼓励各类社会组织从事扶老助老公益服务活动。同时要加快市县两级福利院建设步伐,尽快解决我市福利院建设土地问题。 &bsp;&bsp;(三)不断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逐步建立城乡养老保障体系。以非公有制企业为重点,强化扩面征缴的监督检查,有效推进全市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开展;完善私营企业、个体工商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的各项制度;加快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推进全市社会养老体系建设。通过长效推动尽早实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农村和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ldqu;城乡一体化&rdqu;的基本养老保险体系。 &bsp;&bsp;(四)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征缴清欠机制,提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水平。针对我市部分用人单位参保意识不强,不能依法让员工参加社会保险,少报、漏报、瞒报缴费工资基数,拖欠社会保险费等问题,由政府牵头,建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养老保险征缴清欠机制,实行多部门联动,做好养老保险金的征缴、清欠工作。同时要注重健全农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机构,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做好参保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参保意识,使养老保险工作逐步走上健康的发展轨道。 (篇七) 5月29日,市政协民族宗教台侨属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组织部分委员,在副主席卢金堂、杨朝晖的带领下,调研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委员们实地察看了**敬老院、**镇日间照料中心和**街道同心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关于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通报。委员们在实地察看和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就如何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按照联合国的传统标准,一个地区60岁以上老人达到总人口的0%,新标准,65岁老人占总人口的7%,即该地区视为进入老龄化社会)。截至**年底,60周岁以上老人已达34万,占全市总人口的2%,高于全国4个百分点。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积极应对老龄化,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探索服务模式,初步构建了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服务网络基础初步形成。全市现有农村敬老院6所,建设床位800余张;社会福利院所,床位90张;民办养老机构3家,床位600余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40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个;助老服务站97个;农村幸福院68个。 医养结合模式有效推行。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居家养老&ldqu;契约式&rdqu;服务机制。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老年人健康档案,定期提供医疗、康复、护理服务。设立20家养老机构医务室,派驻医护人员,开展诊疗巡查工作。建成集医疗、康复、健康管理为一体的金太阳医院。全市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已达2家。 居家养老方式不断完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居家养老的低收入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精神慰藉等服务,并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方式。今年,对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对象进行扩面,将重点优抚对象、独居、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困难老人纳入补贴范围。 二、存在问题 养老规划引领滞后,体制机制有待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缺乏中长期规划。作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虽由民政部门主管,但涉及部门多,没有形成有效合力,缺乏强有力的统筹协调机制。 建设用地指标不多,社区配建面积不足。养老服务业虽兼具公益性,但很难得到划拨土地,企业购买土地投入较大。根据省政府要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应按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已建成的住宅小区每百户5至20㎡的标准配套建设,我市配建率不到60%。 社会力量明显不足,服务队伍能力不强。大部分民办养老机构处于亏损状态。主要原因是投资大;入住率低,不到30%;建设质量要求高,需不断投入。人才匮乏,从业人员年龄较大,只会最基本的生活照料,不能提供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专业服务。养老服务人员地位低、待遇差、工作累,大中专毕业生不愿做。 三、意见建议 编制养老服务规划。根据老龄人口数量和养老需求,编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对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的数量、布局、规模、档次、服务范围以及资金保障、用地安排等提出明确目标和要求。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规时,要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2平方米的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社区养老服务用房,应按新建住宅小区每百户20至30㎡、已建成住宅小区每百户5至20㎡的标准配套建设。修编村庄布点和镇村建设规划时,在人口聚集地、中心村规划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完善土地供应政策。养老机构用地、社区养老设施用地以及其他养老设施用地性质要明确。养老服务设施需单独安排用地的,纳入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涉及新增建设用地且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和城乡规划的,优先安排土地指标。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采取划拨方式;营利性养老机构,以租赁、出让等有偿方式供地。农村兴办的福利性和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依法使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完善养老服务制度。把多元化的养老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配套设施建设范围,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鼓励个人、企业、社会团体等依法建设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加快公建养老机构改革,推进公建民营,引导社会力量投向养老产业。建立从业人员待遇保障机制。 搭建养老服务平台。建立社区智慧养老互联网+平台,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强化社区日间照料中心服务功能,为老年人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优化养老服务环境。民政、发改、规建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各司其职。相关部门要为投资者办理手续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并切实落实税费减免政策。人社、卫计部门要支持养老服务机构设立医务室或合作医疗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推进养老、医护、康复、临终关怀服务于一体的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建设。 建立养老服务队伍。注重人才培养,可依托大中专院校和养老机构等,建立养老护理人员培训基地,对养老护理人员分期分批进行培训,保证持证上岗率达00%。发挥社区和社会组织力量,组织志愿者开展为老服务。鼓励有特长的志愿者,为老人提供专项服务,推动形成专兼结合的养老服务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