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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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区地处xxxx市南郊,交通便利、经济发达,驻区部队列居全国前列,素有“南xxxx、北昌平”之称,连续七年被评为全省“双拥模范区”。在涉军法律援助工作中,区司法局不断创新机制、提升实效,受到省市领导充分肯定,区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一、xxxx区涉军法律援助的实践
  涉军法律援助是区司法局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多年来,该局始终坚持制度创新为引领,扎扎实实深入部队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形成“三进”长效机制。
  一是强化机制创新,形成涉军法律援助长效管理。xxxx区率先在全省创新建立“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正科级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30名,深入部队设立服务站点,形成“半小时援助圈”,官兵足不出户就能享受到便利服务;建立“xxxx区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对涉军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交流沟通,形成良好的军地互动,为全区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先后出台《为现役军人及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实施方案》、《“法律拥军”国家普法品牌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确保涉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发展;将“大调解”机制引入法律援助办理,对可能调解的案件采用非诉讼方式解决,及时化解涉军矛盾纠纷,对促进军民和谐、稳定军心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是坚持“三优”原则,不断提升涉军法律援助成效。对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承办、优质服务”三原则,充分利用区法律援助中心、“2348”维权专线以及驻军法律援助工作站“三位一体”网络平台,开通绿色通道,近三年“2348”专线、律师团等解答官兵法律咨询2000余人次,真正做到“法律疑问随时解、法律援助在身边”;组织机关业务骨干和资深律师成立“xxxx区维护国防利益法律顾问团”,定期深入部队为官兵现场答疑,化解了官兵家庭、婚姻、继承、拆迁等各类矛盾纠纷,成为部队“贴心人”。如203年妥善化解涉工程兵训练大队一劳动争议案,在该局努力下,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该局对部队的服务不仅直接“输血强体”,还帮助提高“造血功能”,协助部队在连、排单位培养“军营法律明白人”,增强了部队自我解决涉法问题的实际本领。
  三是推广“三进”模式,提供前瞻性、全方位的贴心服务。以涉军法律援助为核心,不断推广“法律援助进军营、普法宣传进军营、法律服务进军营”的“三进”模式,拓展服务层面、延伸服务触角。在驻区部队中广泛建立普法基地,每季度上一堂法制课、每半年召开一次座谈会,积极开展飞行员法律课堂以及为刚从军校毕业到部队走向工作岗位的军官们开办的“第一堂法制课”;每年“八一”前后、新兵入伍、老兵退伍等重点时期,举办送法上门、法律讲座,为部队战备训练、日常管理、生产生活等及时提供法律保障,有效提升部队官兵依法维权、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在驻区26个部队建立公证和律师联系点,连续0年累计为400余名城镇退役士兵办理货币安置补偿协议公证,受到广大退役官兵的好评。近年来,为驻区部队官兵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文艺演出、模拟庭审等活动达60场次,制作普法展板200余块,向部队赠送法律书籍万余册;20年,“法律拥军”被xxxx市司法局确定为“国家普法品牌”创建项目,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
  二、涉军法律援助存在的现实矛盾和问题
  虽然xxxx区在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部队实际需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是涉军法律援助协调机制不健全。涉军法律问题绝大多数涉及地方单位及人员,关系错综复杂,内容千差万别,仅靠司法局单个部门解决问题可能面临很多困难;特别是办理异地的涉军法律援助案件时,需要得到当地党委政府和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和支持,但因缺乏协调机制,给案件办理造成困难。
  二是法律援助自身具有局限性。法律援助只能为官兵涉法问题提供咨询或案件代理和解决问题的渠道,但不能保证问题能够得到彻底解决,很多纠纷获得法律援助后可能只是得到缓解,在法院执行方面有可能存在问题。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涉军法律援助案件大多为异地案件,需要律师赴各地调查取证、了解情况,花费较大。而目前专项经费不能完全满足办理异地案件的需求。
  三、推进完善涉军法律援助工作的路径
  从法律和政策方面给予军人特殊照顾,依法公正、及时有效地为军人军属提供法律援助,可以解除官兵的后顾之忧,保持部队的稳定,提高部队的战斗力。因此,笔者认为要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以进一步推进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成效。
  一是要建立完善涉军法律援助工作协作机制。涉军法律援助工作要统筹党委、政府、军队、社会等多方力量,形成合力,才能真正使官兵权益得到维护,社会和谐得以保障。必须重视利用地方资源,积极协调地方双拥、人武、人社、司法等有关部门给予共同帮助,进一步推广实施“法律拥军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协作长效机制;上级机关可采取联合发文的形式提供政策支持、强化协作效果。
  二是进一步降低涉军法律援助门槛、加大资金支持。涉军法律援助工作是有效维护国防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建议对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进一步放宽标准、扩大范围,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开通“绿色通道”,尽可能将涉军矛盾纠纷最大化的纳入援助范围;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对异地案件加大补贴力度,增强律师代理工作积极性。
  三是建立健全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跟踪服务机制。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涉军法律问题,关键是要从结果上予以保障。建议省市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跟踪服务机制,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对接机制,形成有效的维权网络,不单是提供案件代理服务,还对案件判决结果、案件执行等过程给予跟踪服务,确保涉军法律援助案件能彻底得到解决。
  四是要进一步加大涉军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单从涉军“法律援助”字面上看,工作具有一定局限性。作为司法行政机关应当进一步扩大涉军法律援助服务范围,将法律咨询、法制宣传、调解、公证、律师等各项业务职能纳入服务范围,通过法律培训、模拟法庭、以会代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部队官兵法律素质的培养,从源头上减少涉军矛盾纠纷,加强部队“自我解决涉法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为部队提供最大化的综合法律服务,为国家安全稳定夯实牢固基础。

(编辑:华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