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岗位职责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申报、养老保险费征缴、待遇核定与支付、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金管理、个人账户管理、档案管理,并负责报表统计、政策宣传、业务咨询和领取资格认证等工作,对各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中心业务经办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
一、主任岗位职责
主持中心全面工作。
、组织贯彻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决议;
2组织制定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计划、宣传方案,落实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各项经办管理服务工作;
3召集和主持办公会议,研究确定重大事项;
4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了解和收集经办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时研究处理;
5组织起草、审签以中心名义印发的重要文电,以及有关会议的重要报告、讲话、各类报表;
6加强职工的管理,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岗位培训、职业道德教育;
7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副主任岗位职责
在主任领导下,协助分管相关科室及有关方面的工作。
对分管工作实施规范性、制度化、公开化管理;
2做好分管工作有关调查研究、会务组织、公务活动、督促检查和业务指导等各项工作;
3负责分管岗位干部自身建设和职工思想教育工作;&bsp;
4定期或不定期向主任或中心班子会议汇报分管工作情况;
5主任外出时,受主任委托代理主任主持本中心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总会计师岗位职责
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财务系统管理和社保基金审计、监督工作。
负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模式和会计核算体系;
2负责制定单位财务核算制度,内控制度;
3负责中心财务分析与社保基金审计和监督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秘书科工作职责
全面掌握、及时了解中心各科室及基层工作情况,及时向中心领导汇报,并提出工作建议;
2协调各科室的工作,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中心领导审定。督促各科室及时完成中心办公会议、中心领导和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并汇总上报;
3协助筹备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会议,协助各科室安排业务会议;
4负责中心办公会议的准备工作,负责会议记录和整理会议纪要,并协助中心领导做好会议决定的贯彻落实;
5负责起草、审核以中心名义发出的文件,做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宣传工作;
6协助中心领导处理突发事件,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来访;
7负责中心文书、业务、财务档案的归档管理和中心印鉴管理;
8负责做好本中心人事和劳动工资等工作;
9负责中心财产、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卫生管理、办公用品采购等后勤保障工作;
0完成中心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科工作职责
根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关政策,指导县区搞好基金收缴、扩面、个人账户记帐、记息等工作;
2负责全市信息管理系统管理维护工作,指导县区全面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各项业务;
3指导县区搞好待遇审核审批和“八大员”发放养老补助政策的落实;
4指导县区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档案管理和标准化档案室创建活动;
5指导县区制定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方案,并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被征地农民享受范围、对象及参保、转移的审核审批工作;
6负责制定全市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工作标准、业务流程和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调研,促进经办管理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
7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8负责县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目标任务考核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征缴科工作职责
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规定,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参保资格的审查、审批、申报资料的收集、参保个人基础资料的输入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扩面工作;
2制定年度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征收计划,并根据计划完成年度基金收缴任务;
3搞好参保人员个人账户管理,负责参保在职人员退休、转移、退费和死亡人员一次性支付个人账户的清理、结算;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5定期公布基金收缴情况,完成年度个人账户的结算、结息、打印、对帐、纠错等工作;
6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制度改革的调研,指导县区开展好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基金拨付科工作职责
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数据的编制、审核和社会化发放工作,指导督促县区经办机构按月足额发放养老金;
2负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审核、申报和拨付工作,指导县区及时落实各级财政补贴;
3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增发、护理费增加、独生子女补贴审批、死亡人员离退休费的核减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
4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负责做好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银行结转、划转、财务核对、凭证收集整理、建帐、记帐和记录;指导县区经办机构认真做好基金财务建设帐、记帐、对帐、实帐管理工作;
5负责做好全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工作;
6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财务月报、季报、年报工作;
7负责单位工作、业务经费的财务管理工作;
8负责与财政局、银行之间的所有业务联系,及时为中心领导在基金管理上提供建议,当好参谋;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稽核科工作职责
负责执行国家、省、市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全市社会保险稽核政策法规的拟定;
2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市本级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征缴、发放的稽核工作;
3负责参保单位社会保险费的清欠工作和挤占、挪用、冒领养老金事件的处理工作;
4指导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稽核工作的正常开展;
5负责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指导县区搞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享受待遇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本 文由第一公文网 收 集 整理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