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工会开展2018年“送温暖”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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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开展208年“送温暖”活动方案

各基层工会:

根据上级工会的通知精神,我会将继续开展“送温暖”活动,对困难职工进行“送温暖”帮扶救助。经研究,决定于今年2月份在全市各基层工会开展207年度符合条件(已建档)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送温暖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送温暖”活动帮扶救助的范围和申报对象

已经xx市总工会审批建档并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的困难职工(农民工)(附名单)

二、申报所需提交材料

、《困难职工救助申请书》(附件);

2、申请人工会会员证、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3、申请人农商银行账户复印件(包括开户行、用户名及账号);

4、基层工会的公示材料(公示及公示无异议证明,附件2公示提供A4纸照片,附件3提供原件);

5、困难职工救助审批表(附件4)

三、工作要求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进行帮扶救助,是工会组织对他们应尽的义务。因此,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送温暖救助工作,根据上级工会对困难职工的帮扶必须坚持“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依档帮扶”的原则,落实专人负责,按时上报有关资料。

请各基层工会认真按本通知要求,让符合帮扶救助条件的职工及时申报。凡申报送温暖帮扶的困难职工要在本单位公示五天无异议后再上报,上报的相关表格要有单位工会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基层工会印章(不能以单位行政的公章代替)所有上报资料含个人申请书一律用A4纸填写,并于207年2月25日前将相关材料送市总工会职工困难帮扶中心(本通知只通过邮箱网络传输,不再另发纸质文件,此项工作时效性强,请各单位按时上报相关材料,恕不再催,过期自误)。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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