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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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207年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方案

&bsp;&bsp;&bsp;&bsp;今年2月4日是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宪法意识,现就开展207年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bsp;深入推进环江法治建设实践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我县“七五”普法规划和自治县人大决议,加大全民普法力度,通过开展系列宪法宣传活动,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让宪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全面依法治国,为实现和谐稳定的社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时间安排  
207年国家宪法日集中的宣传活动从2月日开始至2月下旬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
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在“2·4”国家宪法日期间,采取各种方式和载体,加大宣传力度,抓好面向广大群众的宣传教育,深入浅出地向广大群众宣传解读好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解读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要充分发挥“七五”普法讲师团作用,组织专家学者和普法志愿者深入机关、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基层,通过召开报告会、法治讲座、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论断新部署,让全面依法治国成为全县党员干部及各族人民的自觉行动。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组织广大群众深入学习宪法法律,引导群众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使法治真正成为根植于公民内心的信仰。教育部门要组织各类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晨读宪法”活动,推动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培养青少年对宪法的认同和尊崇。
(三)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
认真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以及河池市委组织部、河池市委宣传部、河池市司法局、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河池市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河司通〔207〕44号),推动各级组织集体学习宪法法律,组织公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组织广大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党章,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等活动。
结合“法律六进”活动,积极开展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四进社区”活动,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把法律送到基层,送到群众身边,使宪法法律走进千家万户。推动各部门行业在其窗口单位、服务岗位开展法律便民、法律惠民活动,通过送法进村入户、开展法律咨询、播放宪法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宪法法律。推动法治县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深化宪法法律学习。
&bsp;(五)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xx乡综治办、司法所、派出所、药监所等部门于2月4日上午9:00至:30时利用赶集日群众集中的机会,在xx街上设点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请各单位安排-2名工作人员携带本单位相关法治宣传资料、宣传板报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集中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切实帮助群众解决法律疑难问题,把法律知识送到百姓手中。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准确宣传解读党的十九大精神,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确保主题活动健康发展。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
(二)加强指导协调。
认真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和自治区依法治桂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落实好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的通知,把开展主题活动作为推动落实“七五”普法规划的重要载体,作为国家机关履行普法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乡法治建设办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指导,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密切结合实际。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要因地制宜确定宣传重点,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各具特色、实效性强的的主题活动。要注重宣传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各乡镇、各单位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自治县法治建设办公室。  
未尽事宜请与司法所联系,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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