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
本文 由 第一 公文网 收集整理7

20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2020年)》,牢固树立全民质量意识,广泛开展群众性质量管理活动,推进建设质量强市。根据《自治区质量和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质量发展办公室关于开展207年全区“质量月”活动的通知》(x质发办办[207]x号)要求,现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207年“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下最大气力抓全面提高质量,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营造“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人人关注质量”的浓厚氛围,让追求卓越、崇尚质量成为全社会、全民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大力实施“质量兴固”战略,打造更多宁夏知名品牌,为“质量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主题
大力提升质量&bsp;建设质量强国
三、活动时间
207年9月日---9月30日
四、活动安排
(一)深入企业开展“质量月”宣传活动。深入生产企业和各类经营户,加强自治区质量奖、质量贡献奖、宁夏名牌、地理标志、质量标杆等知识宣传,增强宁夏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推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宁夏品牌。鼓励宁夏名牌企业开展质量主题宣传系列活动,在厂区内制做“质量月”电子宣传屏,采用开座谈会、演讲、知识竞赛等形式,讲好质量故事,唱响质量声音,增进公众对宁夏名牌质量的信心,弘扬追求卓越、崇尚质量的价值导向和时代精神。组织单位人员走上街头深入群众当中发送宣传资料,受理质量咨询和投拆,开展免费检测服务,向消费者讲解商标、质量、计量、标准化、特种设备、各类认证等法律知识和质量安全知识,增强全社会质量意识和广大消费者识假辩假、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实施部门:市局办公室、消费者权益保护科、产品质量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检验检测中心,部分名优企业和食品药品经营户。
(二)继续开展《质量发展纲要》学习宣贯活动。结合207年政府质量考核工作,联合市相关部门继续组织专家对全市名优企业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内容丰富的《质量发展纲要》学习宣贯和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活动,要求企业结合日常监管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一线工人的质量培训、完善制度、严格管理、提升产品质量。
实施部门: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分局),食安所,部分名优企业。
(三)开展质量提升活动,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围绕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贯彻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7—2020年)实施意见的通知》确定的重点产业产品、围绕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积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在食品相关产品等重点行业企业中推动建立并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信息,促进企业主动提升质量。开展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及公示,组织约谈重点企业,推动企业承包诚信建设。积极配合推进宁夏名牌评审工作,逐渐引导企业运用卓越绩效模式等先进管理方法,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更新生产设备,通过开展质量现场诊断、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信得过班组等活动,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提升消费品和服务质量。
实施部门: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科,商标广告科、市场规范监管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四)开展质量整治活动,优化市场供给质量。加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和产品质量定期监督抽查,以消费品、食品相关产品为重点,及时向社会发布质量信息。大力实施放心食品等系列工程,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专项执法检查,保障食品药品质量安全。依法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以“质检利剑”、“红盾质量维权”等行动为抓手,开展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专项执法行动,以农药、种子、化肥、粮食等涉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建筑材料、车用成品油以及流通领域商品为重点,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和虚假违法广告行为,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并将依法查处的违法案件及时向社会公示,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实施部门:市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五)继续开展“诚信计量惠民生”活动。强化对早市、集贸市场、医疗机构、环境监测、煤矿及矿山等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管理,落实检定管理工作责任,提高受检率和检定合格率。以大米、面粉、食用油等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产品为重点,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实施乡(镇)、村卫生院(室)医用计量器具免费强制检定;打击集贸市场和加油站缺斤短两,利用衡器和加油机进行计量作弊等失信行为。
实施部门:市局计量认证与标准化科,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积极与环保、住建、安监、消防等部门联合执法,突出对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监管,做好燃煤锅炉、流动式游乐设施、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对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开展特种设备及电梯使用等安全知识“三进”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应急救援演练。
实施部门: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综合执法大队,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七)召开上半年国抽、省抽、市抽不合格企业经理(厂长)质量分析会。帮助企业查找分析产品不合格原因,宣讲相关法律法规,推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工作进一步落实。
实施部门:市局各业务科室,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八)做好国务院对省级政府206-207年质量工作考核的准备。会同各相关单位对考核资料进行准备和整理,做好自查工作。
实施部门:市局产品质量监管科,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成立“207年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由市局产品质量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市食安所和检测中心负责人及各市场监管分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产品质量监管科,统一组织协调“质量月”活动。
(二)加强部署推进。各部门要结合今年“质量月”活动的重点,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广泛动员企业和经营户围绕“质量月”活动主题,对照《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掌握活动内容、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严格信息报送。活动期间,各单位保证讯息畅通,在落实各项工作过程中,要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将活动情况(图片、信息)于0月5前上报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活动结束后由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于0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区局。
&bsp;&bsp;&bsp;联系人:高xx&bsp;&bsp;&bsp;&bsp;&bsp;电子邮箱:xx
&bsp;&bsp;&bsp;联系电话:xx(传真)

本文 由 第一 公文网 收集整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