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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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县学教办要求,现决定在全系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此次民主评议工作要以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平等为原则,坚持以中共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党章为标准,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要求,充分发扬党内民主,与党员践行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工作紧密结合,对每名党员在全年各项工作情况,以及学习、生活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
二、实施范围
各党支部,每名党员都要参加民主评议工作。
三、时间要求
各党支部2月5日之前完成“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四、基本原则
、坚持分类指导原则。根据行业、岗位、层次党员的特点,结合党员工作、生产和生活实际,制定党员评议标准,开展民主评议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党章》作为衡量党员的根本标准,在党员评议工作中,不提过泛过高的要求,不蓄意整人,不定指标,不卡比例,不搞末位淘汰,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3、坚持民主公开原则。充分尊重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按照中央确定的“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开展民主评议,提高民主评议党员的公信度和满意度。对“差”等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4、坚持教育为主原则。立足教育转化,将处置“差”等党员与经常性教育管理结合起来,把加强党员的党性意识、宗旨观念、遵纪守法教育贯穿始终,积极做好“差”等限期改正党员的教育转化工作。
五、评议办法和标准
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采取以“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点评,支部评定、个人认定、党委审定”为主要内容的“四评三定”工作法开展民主评议。在评议过程中要探索建立一套制度科学、激励有力、惩处分明的党员学习教育管理长效机制,真正使党员教育管理融入经常、落到实处,始终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纯洁性。
对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员,重点要围绕履行党员义务、履行岗位职责和是否按期交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党组织交给的任务等开展评议。
、“好”类党员评议标准。符合《党章》规定,能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履行党员义务,政治素质优秀、道德品质高尚、工作成绩突出,在遵纪守法、弘扬新风、服务群众等方面带头作用发挥明显,群众评价较高。
2、“一般”类党员评议标准。介于“好”与“差”等党员之间,基本能够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有一定的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比较安心本职工作,基本能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不能坚持经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能主动、自觉地交纳党费,在支持服务中心工作中消极被动的;机关(事业)单位党员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在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基本称职的。
3、“差”等党员评议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差”等党员:
()理想信念动摇。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持抵制或反对态度,经常散布、传播错误言论,在群众中造成严重影响的。
(2)思想观念落后。在工作、生产和各项社会活动中消极落后,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发挥党员作用,混同于一般群众甚至落后于一般群众的。
(3)党性意识淡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活动,不做党组织所分配的工作,不交纳党费的;或者在转移党组织关系过程中,超过6个月不把党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党组织的。
(4)原则立场不强。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不坚定,对坏人坏事不制止、不揭发,甚至包庇纵容;在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水灾、火灾、车祸和犯罪分子侵害等严重威胁时,袖手旁观或临阵脱逃的。
(5)组织纪律松弛。不按组织原则和程序向上级反映情况和问题,煽动或参与集体上访和越级上访,组织群众闹事、非法集会等;在选举、人事任免、发展党员、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时,组织或参与非组织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6)道德品质败坏。参与黄、赌、毒活动,或为他人赌博等非法活动提供场所;不遵守社会公德,不赡养老人,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生活作风不检点,造成不良影响的。
(7)廉洁自律松懈。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群众反映强烈的。
(8)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及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仍不思悔改,已丧失党员条件的。
(9)对党失去信心,提出td要求的;
(0)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党员登记,民主测评中“差”等票超过30%的。
六、评议程序
民主评议工作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参加,根据评议标准,分为“好”、“一般”、“差”三个等次,对初步认定为“差”等的党员,经调查取证、结果反馈、组织定格、审批公示等环节确定等次。对有不合格表现的党员,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区别不同情况,稳妥慎重给予组织处置。预备党员参加党内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本次民主评议中,“好”、“一般”、“差”三个等次不事先设定等次比例。民主评议的具体程序为:
、“一会三评”。各党支部要召开党员大会,组织开展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支部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具体开法是:一是党支部书记总结支部班子一年来工作情况。二是党员自评。每名党员对照党员标准实事求是地作出自我评价,作自我批评。三是党员互评。党员之间互相进行评议,摆问题、提意见,讲真话、说实话。四是参会同志对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点评,提出要求。五是党支部书记作表态发言。六是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民主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等方面表现,按照“好”、“一般”、“差”三种情况,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
2、初定等次。党支部要对党员自评、互评和民主测评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严格对照评议标准,对每名党员等次认定提出初步意见,并报局党委备案。
3、调查取证。对初步认定为“差”等的党员,由局党委组织派人调查,通过找其本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考察了解、调查取证,做好谈话笔录,并以党委名义写出结论材料。
4、结果反馈。结论材料形成后,要及时反馈至党员本人,听取本人说明并签署意见。
5、组织定等。各党支部要根据初步认定结果及组织考察情况,以支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形式,对每名党员进行票决定等,定等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至每名党员本人。
6、审批公示。各党支部要将民主评议结果及时报局党委审批,并进行为期3天公示。
七、工作要求
、提高思想认识。各党支部要充分认识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评议过程中,要打开情面,不包庇、不护短,要克服和纠正畏难情绪,坚决抵制“领导不重视、支部不认真、党员无所谓”马虎了事的状况,用整风精神认真开展评议工作。
2、严明纪律要求。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民主评议的党员,由党支部书记与上级党委沟通后,按程序履行请假审批手续。
3、规范操作程序。各党支部要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党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规范操作程序,确保民主评议工作稳妥推进。
4、明确工作要求。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局党委强化党建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党支部要认真对待,严格要求,抓好落实,按期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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