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住建系统201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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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住建系统20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住建系统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较大以上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六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宿迁市“两会”以及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全市住建系统的消防安全,特制定206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及市消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全市住建系统不发生较大以上及社会影响较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为全国、省、市“两会”以及元旦、春节等重要节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6年0月2日至207年3月3日。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

、扎实开展行业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单位要主动履行监管职责,认真部署开展辖区及行业领域火灾隐患全面排查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施工现场、燃气等重点领域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和整治。市质安站牵头负责对市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燃气处牵头负责对城市燃气设施、燃气经营企业等场所进行火灾隐患专项检查。市园林局、房管处、风景名胜区管理处、雪枫公园管理处等单位各自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有关单位要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检查实施的范围、内容、时间、任务及责任,并加强督导,跟踪落实到位,确保消防安全。

2、深入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一是扎实开展消防安全“打非治违”行动。以全市建筑工地和燃气行业为重点,打击建筑工地消防设施配备不齐全或采用假冒伪劣消防设备、消防通道堵塞封闭、燃气行业破坏损害油气管道等行为,整治建筑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或无证上岗、无视消防安全、油气管道占压及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安全距离不足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要严格执法、大胆曝光、跟踪督办,全力推动整改。二是扎实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行动。针对冬季用火用电增加,火灾事故易发频发的状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局各有关单位要积极联合消防部门开展建筑工地消防安全执法检查,重点整治消防设备配备不足、板房材料不符合要求、无动火审批手续、易燃材料堆放混乱等问题。城市燃气、公园景区、直管公房等其它行业监管部门也要结合本行业实际,针对突出问题联合消防部门组织开展相应的专项治理行动。

3、大力推动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推动全市施工和燃气企业结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强化安全“六加一”措施,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9消防宣传月”期间,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至少组织相关企业开展次区域联防演练工作。

(二)全面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

、广泛开展消防常识宣传。强力推进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推动落实企业的消防工作责任,督促相关企业继续深化消防安全“三提示”和员工“一懂三会”教育活动。结合“9消防宣传月”系列活动,针对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和冬春季节火灾特点,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安全用火用电和燃放烟花爆竹常识,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技能。

2、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局有关单位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一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值守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值守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依托建筑工地农民工学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三)全面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切实做好灭火救援准备工作。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有关单位要扎实做好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督促施工企业、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等行业制定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药剂和物资储备,组织开展演练,提高应急保障能力。

2、全力做好重大节会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全国、全省、宿迁市“两会”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会期间,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大消防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施工各主体责任单位、燃气和瓶装液化气生产、经营企业落实各项安保措施,确保节会期间消防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辖区及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尤其是春季防火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火灾防控措施落到实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领导小组,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员,并在局质量安全处设立办公室,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加强组织协调、调度指挥和督导考核。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综合协调,推动监督检查。通过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综合治理,形成火灾隐患集中整治合力,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真正落实。

(三)强化督导,狠抓落实。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各有关单位要贯彻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把责任层层分解,并抓好贯彻落实。要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深入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开展督查检查,查找问题根源,持续跟踪问效。对督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逐级督办,限期解决。对因工作不力出现问题的单位,严格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各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局各有关单位工作方案请于0月3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处,月起每月20日前要报告当月工作情况,207年3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联系人:孙xx,联系电话: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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