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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第 一 公文网 收集整 理3208年烈士公祭日活动通知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今年9月30日,是国家设立烈士纪念日制度以来的第5个烈士纪念日。为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道德风尚,根据《市委办、政府办关于举行208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局系统组织参加208年烈士公祭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9月29日(星期六)下午3:00,在贺兰山烈士陵园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暨“主题党日”活动;
9月30日(星期日)上午8:5,组织到贺兰山烈士陵园参加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
二、参加人员
局领导及局机关全体人员参加公祭活动;局属各单位组织本单位全体人员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暨“主题党日”,以及公祭活动。
三、相关要求
(一)局机关及局属各单位干部职工请自带工具着志愿者服装于9月29日(星期六)下午2:50在烈士陵园集中参加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党员干部职工还要佩戴党徽。
(二)参加公祭日活动全体人员于9月30日(星期日)上午8:5前准时到达活动现场,签到并集中列队。全体人员统一着深色正装。
(三)优抚安置科、市殡葬所负责公祭日活动现场组织、车辆引导工作,市福利院、市福彩中心负责活动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四)局办公室负责宣传报道及参加活动人员督查工作。所有参加活动人员一律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向局党组书记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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