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抓好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子项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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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深入推进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qut;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维护边疆稳定&qut;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实施&q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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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任务和预期目标
深入推进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要紧紧围绕&qut;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维护边疆稳定&qut;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实施&qut;十二五&qut;规划、旗县(市、区)、苏木乡镇党委换届、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年、迎接建党90周年相结合,坚持旗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带头,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坚持有节奏、分节点推进,统筹抓好辖区内各领域的创先争优活动,确保实现&qut;科学发展增动力、人民群众得实惠、基层党建上水平&qut;的目标。
二、主要措施和进度安排
(一)进一步明确创争主题和任务。(全年)
认真贯彻落实旗县(市、区)党委全委会、人代会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工作思路,切实找准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推动中心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主题,明确创先争优活动任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扎实推进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任务的落实,确保创先争优活动与中心工作&qut;两不误、两促进&qut;。
(二)进一步创新活动裁体。(全年)
按照自治区《全区创先争优活动20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旗县(市、区)20年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活动要求和推进措施。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单位的实际,进一步完善活动载体,开展切实可行的主题实践活动,让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广泛深入地参与到活动中来。结合各类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干部的岗位职责,明确和细化创先争优活动的评议标准,增强创先争优的可学可比性。
(三)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全年)
把解决实际问题、推动科学发展、保障改善民生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力度,整合力量,上下联动,左右互动,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本地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切实解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党性党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让创先争优成果惠及更多的群众,真正成为群众满意工程。
(四)党委带头创先争优。(全年)
旗县(市、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党委书记,要带头参加创先争优活动,主动承诺践诺,主动接受监督评议,以实际行动确保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要带头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开展领导点评。要带头抓好党委换届工作,自觉遵守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认真开展旗县(市、区)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和创先争优活动专项述职,推动本地区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五)指导抓好各领域创先争优活动。(全年)
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在苏木乡镇嘎查村、城市街道社区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分类指导,统筹抓好各领域的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各级指导检查组、行业指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和群团组织的作用,坚持定期抓调度、经常抓督查、着重抓落实、突出抓评比,分行业分领域、有节奏有节点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同时,要切实加强各类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巩固创先争优活动的组织基础。

(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年)
组织相关部门深入开展理论研讨,集中推出一批高质量理论成果,更好地指导活动。注意总结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把创先争优活动中公开承诺、点评评议、组织保障、示范引导等一些好的做法固定下来,建立完善推动发展、促进工作的长效机制,促进创先争优成果的转化运用。
(七)强化宣传引导。(全年)
以纪念建党9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重点宣传活动,深入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党的丰功伟绩,大力宣传创先争优的好做法好经验,培育选树一大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典型,进一步营造创先争优的良好舆论氛围。
(八)开展调度协调和专项评议。(全年)
自治区和盟市要加强对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的调度,盟市每季度调度一次活动情况,自治区每半年调度一次盟市活动情况,掌握活动动态,确保活动整体推进。开展旗县(市、区)创先争优专项评议活动,自治区和各盟市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具体的评议标准和创争要求,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捡查,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评议结果。
三、成果的特点或创新点、促进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争名进位,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切实抓住旗县(市、区)这个关键层级,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保障民生、。
三、成果的特点或创新点
、促进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争名进位,形成比学赶超良好氛围。切实抓住旗县(市、区)这个关键层级,调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真正把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保障民生、加强基层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推动实际问题的有效解决.真正使群众得到实惠。抓好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及时回应群分关切,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让群众感受到活动带来的新变化。
3、确保旗县(市、区)创先争优活动有特色、工作有创新。各地紧紧抓住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利契机,结合本地实际,注重经验总结,注重理论研讨,注重工作创新,努力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和理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