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统战系统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座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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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中央全会首次以&ldqu;依法治国&rdqu;为主题,站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ldqu;两个一百年&rdqu;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高度,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重要决定,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回答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具有里程碑意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法治新思想新论断,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
  民革新疆区委会坚决拥护和支持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各项决定,要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新疆民革各级组织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任务来抓,深刻领会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
  社会法制一直以来都是民革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这些年来,民革为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了大量的努力,也收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围绕&ldqu;依法治疆&rdqu;若干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组织了多次专题调研,向新疆政协提出《关于完善新疆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议》的提案;向民革中央提出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的提案,并被报送至全国人大讨论。特别是中共十八大召开以来,为贯彻关于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强涉法公益活动,民革新疆区委会和各市级组织先后成立了法律援助服务站。通过多种形式,充分发挥了新疆民革在社会法制领域的优势,所做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也得到了民革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肯定。
  我们要把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依法治国方略作为新疆民革的中心工作。要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好参政议政工作,充分发挥民革在社会法制领域的优势,以司法体制改革为重点,就&ldqu;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守法&rdqu;这四个方面展开调查研究。同时认真吸收发展社会和法制界别的党员,充实壮大参政议政队伍;充分发挥民革党员中法律专业人士的力量,积极开展专题调研;组织好新疆民革各级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开展更多的涉法公益活动。
  我们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任务落实到新疆民革的各项工作中,要加强学习、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高民革党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把围绕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参政议政的成效作为衡量民革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参政作为考察民革干部重要内容。要将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抓紧抓实,学深学透。
  十八届四中全会吹响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号角,作为参政党,我们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要培养依法按章、循制履职的法制意识,做到议政建言,民主监督于法有据,推进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切实提高制度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强化制度约束力,真正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履职实效。